试论宋朝的“祖宗之法”(6)

时间: 2006-09-20 15:49    来源:         点击:
一曰遵祖训;二曰奉真考业;三曰祖宗艰难,不敢有坠;四曰真宗爱民,孝思感噎……数日後,翰林侍读学士丁度等进《答迩英圣问》,对于仁宗所书三十五事进行了一番注释,特别指出其大义所在:“皆陛下上念祖宗,下思政治,述安危成败、忠邪善恶之事”。[34]在北宋中期以後的历史上,“祖宗之法”愈益不容轻议,成为臣僚们阐发政治主张时立论的依据、谏诤规劝皇帝时通用的利器。宋神宗熙宁年间由于“新法”大规模的迅疾推行,在朝野激起了强劲的政治冲击波。新法直接的目标所指首先是国家的财政经济问题,之所以演化成为集中而突出的政争,关键之一正是因为涉及到了对于“祖宗之法”的更革,引发出了由此而来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不久,朝政即有了重大的反复。五月,召为执政的司马光在其《请更张新法札子》中,提出以“复祖宗之令典”作为下一步措置的核心。他说:国家受天明命,太祖、太宗拨乱反正,混一区夏,规模宏远。子孙承之,百有馀年,四海治安,风尘无警,自生民以来,罕有其比,其法可谓善矣。……当早发号令,以解生民之急,救国家之危,收万国之欢心,复祖宗之令典。[35]被批评为“变乱旧章”的新法派代表人物,也更为主动地引述“祖宗故事”以申明主张。是年十月,太皇太后高氏与执政议选台谏官员,章惇即以范纯仁、范祖禹与执政亲嫌为由,举祖宗旧章反对说:故事:执政初除,亲戚及所举之人见为台谏官,皆徙他官。今皇帝幼冲,太皇太后同听万机,当动循故事,不可违祖宗法。[36]类似的例证不胜枚举。当然,“祖宗之法”决不仅止是士大夫说说而已、用以强化个人论点的单纯工具。关于援引祖宗之法的意义所在,哲宗元祐(1086—1093年)後期范祖禹的一段话很有代表性。他说:古人有言:创业非难,守成为难。盖危亡必起于治安,祸乱必生于逸豫也。今陛下承六圣之遗烈,守百三十四年之大业,当思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不可一日而怠;人民者,祖宗之人民,不可须臾而忘;百官者,祖宗之百官,不可私非其人;府库者,祖宗之府库,不可用非其道。常自抑畏,儆饬圣心,一言一动如祖宗临之在上,质之在旁,则可以长享天下之奉而不失矣。[37]像这样语调严肃的劝告,显然是希望年轻的皇帝感到凛然戒惕。而所谓“一言一动如祖宗临之在上,质之在旁,则可以长享天下之奉而不失”之说,正反映出从李沆、王旦到司马光、范祖禹们的苦心所在。

(四)宋廷“祖宗家法”一说的出现,似与“祖宗之法”不相前後。北宋前期,对于士人家族治家之“家法”严整与否,君臣们在朝廷之上曾经有所议论。太宗辅臣李昉家族世居京城之北,“凡七世不异爨”,其子孙辈亦皆“能守家法”。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真宗曾对李昉的儿子李宗谔说:“闻卿至孝,宗族颇多,长幼雍睦。”并且继而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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