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宰相制度变化的原因(11)

时间: 2008-03-10 15:24    来源:    佚名     点击:
  第一,加强领尚书事的权力。汉武帝时领尚书事大概权力不大,所以史书不载谁担任过这一职务。武帝顾命也未让霍光等领尚书事。可能昭帝立后,霍光等人认为昭帝年幼,无法于百官朝见时处理国事,自己也不便当场代替昭帝向丞相、百官发号施令,最好办法是通过文书上下,加以指挥。于是自封领尚书事,以比较婉转的形式审批丞相、百官的文书,达到辅政的目的。这样,无形中大大加强了领尚书事权力。  第二,由于宰相、列卿地位甚高,霍光在审批他们的文书时便不得不采取谨慎的态度,重新恢复汉武帝前期重用地位低的左右近臣参与谋议的办法。如在上官桀等事件平定后,霍光先后引进张安世、杜延年、田延年为侍卫之臣,作为自己的助手与顾问。《汉书》卷六十《杜延年传》载,杜延年“本大将军霍光吏,首发大奸(指揭发上官桀),有忠节,由是擢为太仆、右曹、给事中。……吏民上书言便宜,有异,辄下延年平处复奏”。这样便又促进了中朝官制度的完备,而为宣帝以后各朝所沿用。  第三,在任用丞相、御史大夫时霍光都挑虽不乏才干,却胆小怕事,能服从己命者。继田千秋之后为丞相者有王訢、杨敞、蔡义,性格均略同;如杨敞,本来还是霍光部下,为大将军长史,经霍光一手提拔,“无劳”而不断升官。以至“议者或言(霍)光置宰相不选贤,苟用可颛制者”[66]。  以上三项措施,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包含有意识削弱、限制宰相权力的因素在内的。但这不能代表宣帝以后的倾向,而是昭帝一代霍光的特殊身份决定的。宣帝以后即位皇帝均已成年,名正言顺,没有必要用窝窝囊囊的人当宰相;同时虽继承了领尚书事和中朝官制度,也与霍光的意图并不相同,从而赋予的权力也就不能同日而语了。  再看第二个变化。  西汉宰相制度真正在形式上也发生重大变化,是在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在这之前,名为三公理政,实际上丞相权力独重;在这之后,采纳大臣何武建议,改革为三公鼎立制度,即丞相名称不变,将御史大夫改称大司空,与武帝时早已由太尉改名的大司马一起,“增奉如丞相”[67]。从此三公地位平等,丞相不再独揽大权。这是一次依儒家学说实行的重大改革,后代的三公制严格说应始于此。  为什么进行这项改革?不少书也说是皇帝为了削弱、分散相权[68]。然而正象汉武帝时一样,这不符合历史事实。  首先,如前所述,成帝统治二十多年并不存在相权对君权的威胁。也就是说,没有形成有意识削弱、分散相权这一指导思想的基础。当然,主相之间矛盾是有的,但均与相权大小没有关系。如匡衡因侵占国有土地,“专地盗土”,被免相。王商因与领尚书事王凤矛盾,受他陷害而死,成帝为此还同情王商,对王凤不满。翟方进以“政事不治,灾害并臻,百姓穷困”,恰逢天变,成帝归咎于他,被迫自杀。至于薛宣,因经术浅为成帝所轻,后被借口统治无能,镇压农民起义不力免相,与上面几个人原来一直受信任和尊重有所不同,但在和成帝的矛盾主要不属权力之争这一点上,则是一致的[69]。
数据统计中!!


注:本站上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浩学历史网的立场,也不代表浩学历史网的价值判断。

历史人物

更多>>

  • 和熹邓皇后

    和熹邓皇后 -------------------------------------------------...

  • 明宗

    历史 (1329.1-1329.8)在位,在位8月明宗,名和世,元武宗长子。...

  • 商纣

    商纣王(商纣)子寿 在位52年 商纣,姓子名辛,一名受,古音受,纣...

  • 李白

    李白 (701762年),汉族,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四川江油人,唐代...

  • (一) 舜帝,姓姚,传说目有双瞳而取名“重华”,号有虞氏,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