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夫妻关系研究(3)

时间: 2008-03-07 10:26    来源:    佚名     点击:
  汉宣帝时,王吉指出:“夫妇,人伦大纲,夭寿之萌也。……汉家列侯尚公主,诸侯则国人承翁主,使男事女,夫诎于妇,逆阴阳之位,故多女乱。”[2](《汉书》卷七十二《王吉传》)王吉对当时与公主、翁主结婚的男性地位较低的状况深为不满,并认为这是社会上多内乱的原因。汉末,荀爽也认为“臣闻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礼义。礼义备,则人知所厝矣。夫妇人伦之始,王化之端,……今汉承秦法,设尚主之仪,以妻制夫,以卑临尊,违乾坤之道,失阳唱之义。”[4](《后汉书》卷六十二《荀淑传附子爽传》)可见封建士大夫对于特殊群体婚姻中男女倒位的不满。   东汉班昭的《女诫》,对于女性的行为作了更为严格的规范,在《卑弱第一》中她指出了妻子应当“正色端操,以事夫主”。在《夫妇第二》中她首先论述了夫妻关系的重要性,认为“夫妇之道”是“天地之弘义,人伦之大节也。”所以对于夫妻关系“不可不重也”。在处理夫妻关系时,她还提出了几个具体的注意事项;“夫不贤,则无以御妇。妇不贤,则无以事夫。夫不御妇,则威仪废缺。妇不事夫,则义理堕阙。”她又对社会上夫妻关系中一些不符合封建礼教的东西进行了驳斥,“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妇之不可不御,威仪之不可不整,故训其男,检以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数乎。”说明为了维护夫妻之间的正常关系,父母不但要教育其子,而且对于将为人妻的女性也要教育。在《敬慎第三》中她对夫妻相处时所出现的一些现象作了剖析,认为“敬顺之道,妇人之大礼也”。夫妻之间的互敬互爱才是夫妻关系得以长久维持的重要原因,“夫敬非它,持久之谓也,夫顺非它,宽裕之谓也”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因为“夫妇之好,终身不离”,所以因长久相处,“房室周旋,遂生媟黩”的现象就发生了。夫妻相互不尊敬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必然使夫妻关系恶化,“媟黩既生,语言过矣。语言既过,纵恣必作。纵恣既作,则侮夫之心生矣。此由于不知止足者也。”夫妻因为相争而最后大打出手,“侮夫不节,谴呵从之。忿怒不止,楚挞从之。”班昭最后总结为“夫为夫妇者,义以和亲,恩以好合,楚挞既行,何义之存?谴呵既宣,何恩之有?恩义俱废,夫妇离矣。”这可以说是夫妻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在《专心第五》中,班昭引用《仪礼》的话再次强调了“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即妻子不可以提出离婚,否则“行违神祇,天则罚之。”[4](《后汉书》卷八十四《列女传·曹世叔妻传》)从班昭所作的《内诫》我们可以看出,其出发点是为了将夫妻关系固定在维护丈夫的权威和妻子的屈从地位上,一切以丈夫的意志为转移,以丈夫的好恶为日常生活的目的和追求目标,妻子对于丈夫要顺从,妻子不可以主动离婚。班昭的思想实际上是针对两汉以来社会上夫妻关系所出现的问题而提出来的应对之策,所以《女诫》这一“有助内训”的文章一问世,跟随班昭学习《汉书》的马融就非常赞同,史称“马融善之,令妻女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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