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子胥对平王掘墓鞭尸报复是否过分?(4)

时间: 2011-09-01 14:37    来源:《名将之死》    张锐强     点击:
  却说姬僚,心里正美呢,专诸突然从鱼腹中抽出一把宝剑,猛扑过来。锋利的宝剑带着巨大的惯性刺入姬僚体内,他顿时一命呜呼。周围卫士不敢怠慢,一顿乱刀,将专诸砍得血肉模糊不成人形。这时伏兵四出,姬僚的铁杆儿前仆后继,倒在血泊中。姬光随即站出来一声高呼:姬僚已死,投降者可保性命,官复原职!   对于军士们来说,谁当国王不是一样?总之一句话,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都是吃粮当兵,犯不上为姬僚送命。大家一阵高呼,随即放下武器。姬光这人,很有幽默感。季札回来后,姬光还要让位。季札当然不干,于是姬光顺水推舟坐稳王位,就是所谓的“吴王阖闾”。有一种说法,把秦穆公和宋襄公开除出了“春秋五霸”,因为秦国地处西陲,影响力小,宋襄公只不过闹了顿笑话;吴王阖闾与越王勾践,才应该顶替他们俩的位置。   这就是“鱼肠剑”的故事。《吴越春秋》中说,著名铸剑师欧冶子平生铸了五口名剑,三口大,两口小。第四号作品,就叫“鱼肠剑”,是可以贴身携带的小剑。有人认为,那口剑剑身上有鱼腹样的花纹,凸凹不平,所以得名;也有人说,是因为它小巧玲珑,专诸藏在鱼腹中刺杀吴王姬僚,所以才叫“鱼肠剑”。   剑的体积和名称都不重要。完全发挥了功效,才是第一重要。姬光随即起用伍子胥为行人,这是个主管觐见的官职,天天在国王身边,可以参与核心决策。伍子胥建议阖闾“立城郭,设守备,实仓廪,治兵库”。阖闾言听计从,委托伍子胥修建了阖闾大城,一个坚固的军事要塞。修好城池,建好仓库,伍子胥又编组军队,练习骑射,积极备战。干吗呢?国家要称霸,个人想复仇。   名将崛起   姬僚虽然一命归西,但他的儿子庆忌还在卫国活蹦乱跳。如果就是个普通的公子哥儿也没什么,要命的是,这家伙是勇士。武艺高强,天下闻名。如果他联合诸侯前来讨伐,如何是好?阖闾虽然登了大宝,但还是卧不安席,食不知味,于是又找到伍子胥说:“您推荐的专诸,帮了我的大忙。可是庆忌正在联络各国诸侯,如何是好?”伍子胥说:“我这个人不忠,品行不好。已经跟您一起谋杀了王僚,现在又要算计他的儿子,苍天在上,恐怕不允许吧?”阖闾说:“武王灭了商纣,后来周公又奉命杀了他的儿子武庚,也没听见人们有什么怨言呀。即便有议论,也不会议论你,有什么关系呢?”   膝行乞食,耕种于野。拿现在的时髦话说,伍子胥曾经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与三教九流接触,因此认识很多奇人。他说:“有个瘦小的人,应该能行。”阖闾说:“庆忌号称吴国第一勇士,有万夫不当之勇。那个瘦小的人,能是他的对手吗?你把他的情况,详细说说看!”   要离确实相貌出众。因为身材矮小,而且形象极度雷人。身长没有五尺,腰围不过一束,风简直都能吹倒。史书上的原话是“细小无力,迎风则僵,负风则伏”。不过这个人,却能不动一拳而降服著名的勇士椒丘。椒丘之所以著名,是因为他在出使吴国的路上,跟水神搏斗过。路过淮河渡口时,他想在河里饮马。管理渡口的官吏说:“别别,千万别!这河里有水神,一看见马,就会抢走吃掉!”椒丘不以为然,说:“在壮士面前,什么神敢于作怪!”一定要饮马,结果马被抢走,沉入水里无影无踪。椒丘大怒,脱下衣服抄起宝剑,跳进河里要跟水神决战。他跟水神搏斗了几天几夜,最终瞎了一只眼睛。   椒丘赶到吴国,正好碰上朋友家里办丧事。他大模大样地坐在酒席上,对士大夫出言不逊,骄横不可一世。大家虽然都很生气,但却没有办法。这时,身材瘦小相貌惊人的要离开了口。他说:“真正的勇士,与太阳搏斗,不等日晷移动;与鬼神搏斗,脚后跟都不挪;跟人搏斗,无声无息,从不大嚷大叫。活着出去,死了回来,不受对手的侮辱。您跟水神搏斗,马丢了,马夫也死了,还弄瞎了一只眼睛。身体已经残废还要称雄,正是勇士的耻辱。您不当场战死,却贪生回来,还有什么好骄傲的呢?”   真是当头一记闷棍。椒丘恼羞成怒,当晚就要跟要离PK。要离告诉家人,椒丘会上门寻仇,因此别关大门,他自己的卧房门也开着。深夜里,椒丘果然手持宝剑找上门来。他见大门洞开,卧房门也没关,就悄无声息地摸了进去。进去一看,要离披头散发地躺在床上,毫无防备。椒丘一把将他揪住,用宝剑逼住他的胸口,说:“你有三条该死的罪过。大庭广众之下侮辱我,第一该死;大门不关,第二该死;毫不防备,第三该死!”要离神色自若地说:“我并没有三条该死的罪过,倒是你有三条不够勇士的耻辱。我当众羞辱你,你不敢当场回应,却来报复,是不够勇士的第一耻辱;进我家大门不敢吭声,进我卧室也悄无声息,是不够勇士的第二耻辱;你先拔出剑,揪住我之后才敢开口,是不够勇士的第三耻辱。你根本算不上勇士,却来威吓我,难道不脸红吗?”椒丘闻听扔下宝剑长叹一声,说:“普天之下,除了您要离,谁敢轻视我的勇猛?您才是天下第一勇士,我不配!”   阖闾闻听大喜,随即宴请要离。然而见面一看,却大失所望。正所谓百闻不如一见。跟画面相比,语言的效力到底失于苍白。所以电视剧横行,而文学凋落,有辱斯文。阖闾半天不说话,未置可否。这个负面态度,倒产生了正面效果。类似那句话,劝将不如激将。要离自尊受伤,当下主动请缨。阖闾说:“庆忌的勇猛天下闻名。筋骨结实,万夫不当,能追上奔跑的野兽,抓住空中的飞鸟。我曾经追他追到江边,四匹马拉的车也追不上;弯弓射他,箭又被他一把抓住。你怎么能是他的对手呢?”要离说:“没有关系,只要您按照我的计谋行事,我就能取得他的信任,最终杀掉他。”   既然如此,那就不管有枣没枣,先打它一竹竿吧。要离拿竹剑跟阖闾比武,伤了阖闾的手指。阖闾下令砍断他的右臂,又杀掉他的妻子孩子,放火在闹市烧毁。动静闹得很大,等要离逃到卫国找到庆忌,消息也早已传来,他因此顺利地取得了庆忌的信任。庆忌召集一批士卒,日夜操练,准备返回吴国,消灭阖闾,为父报仇。   三个月之后,精兵练成,庆忌随即带领他们向吴国进发。船开到江心,风大浪急。要离力气小,又失去了右手,就到上风的地方,用矛钩住庆忌的冠,借着风势刺中了他。庆忌回头伸手抓了三次,这才抓住要离,像拎小鸡那样把他的脑袋摁入水中,然后再提起来放到腿上,说:“真是个好样的,敢来刺杀我!”左右赶过来要杀掉要离,庆忌说:“怎能一天杀掉两个勇士呢?让他回吴国去吧,彰显他的忠勇!”   庆忌已死,要离于是回国复命。船行到江陵,他突然神情忧郁,不肯前行。左右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杀妻灭子侍奉君王,是为不仁;为新君主而杀死老君主的儿子,是为不义;看重自己的生命,既不高贵,也不合道义。我还有什么面目,活在世上呢?”说完,一头栽进江里。   要离死了没有?这时还没有,因为故事还没讲完。随从赶紧把他捞上来,说:“您何必寻死呢?回去还有高官厚禄等着啊。”要离当然不肯,自断手足,气绝身亡。   要离其人其事,司马迁没有写进《史记》的《刺客列传》。但可以肯定,这个人存在,事情也不是虚构的。《战国策》中就有旁证:“要离刺庆忌,苍鹰击于殿上。”从那以后,他的名字遍布正史野史,以及各种诗书。后代的文人墨客咏叹不断。比如陆游,诗中就有这样的句子:生拟入山随李广,死当穿冢近要离。蒋士铨更是将要离和专诸并列:要离碧血专诸骨,义士相望恨略同。然而掩卷细思,我始终不明白,要离怎么就当得起如此的浩叹。作为故事,相当精彩;作为刺客,相当专业;作为勇士,相当独到;但是作为妻父,又怎么样呢?   极不靠谱。   首先,刺杀庆忌毫无道理,于情于理于法,都找不到行动的必然性;其次,刺杀行动成本高代价大,充其量不过是皮洛斯式的胜利。他有什么理由,非要拿妻子儿女作代价?谁赋予他的权力?   要离为什么非要接下这单生意?主要原因无非如此:“吴王心非子胥进此人,良久默然不言”。阖闾搭眼一瞧,就没看上伍子胥推荐的这个人,不信他有那本事。所以要离必须争这个面子。简而言之,为了自己的名声。为一己之虚名,不惜搭上妻子儿女的性命,去杀死一个无辜的人,这样的人,不知“义”在何处?   相貌丑陋者,难免心理扭曲。不是极度自卑,就是极度敏感自尊。当然极度敏感自尊,也是自卑的另外一种形式。 class=’page’>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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