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子胥对平王掘墓鞭尸报复是否过分?(3)

时间: 2011-09-01 14:37    来源:《名将之死》    张锐强     点击:
  铮铮豪言,史册流芳。伍子胥谢过渔父,继续前行,留下了“吹箫乞食”的成语。长时间的紧张赶路,风餐露宿,他饶是铁打的汉子,也支撑不住,终于病倒。要命的是,又没了盘缠。怎么办?据《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记载:“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夜行昼伏,至于陵水,无以糊其口,膝行蒲伏,稽首肉袒,鼓腹吹篪,乞食于吴市。”就是说,趴在地上一点点地朝前爬,光着上身不住磕头,吹箫乞讨。完全沦为乞丐,当然不是帮主,而是最底层级的会员。从贵族沦为乞丐,这其中巨大的落差,如果没有极其顽强的信念与毅力,又怎么能承受得住!   “千金小姐”这个说法,也源自伍子胥的狼狈经历。有一天,他又累又饿,碰见一位浣纱的姑娘,篮子里装有饭食,就上去乞讨。姑娘见他可怜,施舍了饭食,转念一想,男女授受不亲,这事违反了礼法。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怎么办?姑娘随即自沉于水,以证清白。子胥万分悲痛,于是咬破手指,在石上留下血书为誓:“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后来子胥报了大仇,荣登高位,想报恩又不知道姑娘的姓名和家庭住址,于是将千金掷于姑娘投水之处。“千金小姐”一词,从此诞生。当然,这其中的“金”不是今天的金子,而是铜。秦汉时期,黄铜就是贵重金属,价值不菲,完全不能类比今日。   就这样,熊胜也跟着伍子胥流落至吴。后来楚国把他召回去,封于白地,号白公,其子孙就以白为姓。白公一心为父报仇,想起兵攻郑,但楚国当局不干。白公心怀不满,随即发动叛乱,这就是所谓的“白公之乱”。白公没有成功,兵败自杀,子孙一路逃亡,有一支定居秦国,两百多年后,诞生了名将白起,再过一千年,又孕育出了诗人白居易。两百多年,大约有十到十五代人,楚平王愚蠢好色的基因已经被大大稀释,否则白起恐怕不会有那么出色的大脑,也无法建立那样的功勋。至于白居易,就基因而言,跟他们其实已经基本没了关联性。   姬光登位   当时吴国的国王是姬僚,所谓的吴王僚。但他的叔伯兄弟公子光,心里一直惦记着王位。公子光有这样的念头,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公子光的父亲诸樊曾经当过国王。他有四个兄弟,其中老四季札最为贤良。诸樊想让位,但季札无论如何也不接受。怎么办呢?诸樊就留下遗命,要求兄终弟及,这样早晚有一天会轮到季札。可老三死后,季札干脆躲了起来,结果成全了老三的儿子姬僚。姬光呢,自然不肯服气。真要是按照父死子继的规矩,那国王应该是他的,至少该他先来。   季札在历史上被传为美谈。比如季札挂剑的故事。说的是他配着一口精美的宝剑出使晋国。路过徐国时,徐君爱不释手。季札因为还有外交任务,这剑相当于外交礼器,心虽许之,但并没有马上就给徐君。可是等他回来,徐君已经死去,于是季札就把宝剑挂到他的墓前,算是实践心中的意愿。   季札挂剑,当然算是美德。但推辞王位,却是好心办了坏事。当然,没有证据表明他是沽名钓誉的伪君子,责任不该由他来负,问题出在他父亲和大哥身上。政治不能讲温情。那只能误事,造成更大的损失。人们上了酒桌,经常要你推我让,假意谦虚一番,因为大家都知道,无论如何推辞,最后总会有个座位,大可假戏真做,表现一番美德,活跃活跃气氛。但王位不同,实在不能客气。政治有规则也未必能办好,没有规则只能办坏。历史不能倒推,我们这么说,不是因为后面出了问题,而是因为选择君主的首要标准不是贤,而是能。如果在早期,也许还行,但春秋末期,礼崩乐坏,就像京剧《刺王僚》中那段花脸唱腔说的:列国之干戈厚,弑君不如宰鸡牛。此时君主一味的贤,国家早晚会成为别人的盘中餐,实在不值得自豪。   不说季札,还说伍子胥。他到了吴国,通过公子光的引荐,见到了吴王僚。大家都知道江浙一带习惯养蚕。当时吴楚的边界地带,都有这个习惯。养蚕得有桑树,因为蚕靠桑叶活命。有一年,两国边境地区的女人,为了争夺桑叶发生斗殴,最终演变成国家战争。吴王僚于是命令公子光,领兵御敌。公子光旗开得胜,接连攻克两座城邑,然后凯旋班师。伍子胥当然不过瘾,就对吴王僚说:“楚国可以击败,现在正是时候。请大王命令公子光,继续进攻!”这话公子光可不爱听。他说:“伍子胥不过是想报私仇。现在根本不是跟楚国决战的时候!”   伍子胥凭借作为谋略家的敏感,慢慢察觉到了当时政治氛围中的微妙因素。他明白,公子光的注意力在国内,而非国际事务。对他来说,王位显然比楚国重要。再提类似的建议,会自讨没趣。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了一位名叫专诸的勇士,这人非常有意思,虎背熊腰,人高马大,打起架来不要命,但却有惧内之美德。跟人打得正高兴,小巧玲珑的老婆一声召唤,他立即转身,乖乖地跟她回家。小女子降服大男人,两人走在一起相映成趣,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伍子胥非常好奇,就问专诸怎么回事。专诸不以为然地说:“嗨,这有什么?我甘居一人之下,必能处万人之上!”人才,真是个人才。伍子胥心里连声赞叹,随即把他推荐给公子光,然后自己带着还是孩子的熊胜,到乡下种地谋生,等待时局变化。   我们说伍子胥是谋略家,不仅仅因为他后面的治国方略。从这件小事,也能看得出来。按照道理,直接效忠吴王僚,风险小,可靠程度高。可他的政治投资,却选择了姬光。他为什么要这样?正统观念多是后人强加的,掘墓鞭尸的伍子胥肯定不会有。而且即便有正统观念,也很难说姬光就比姬僚有更多的政治资本。   史料中找不到证据,可以证明姬光的贤能超过姬僚——姬僚唯一明显的毛病,大概是口腹之欲过于强烈——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有两个。一是伍子胥发现了姬光身上的特殊素质,不但适合当一把手,还有称霸的能力,能灭楚报仇;二是拥戴姬光一旦成功,他自己的政治资本将会水涨船高,发言权和影响力,肯定远胜于在姬僚跟前,更有利于复仇。   这也是伍子胥作为谋略家的职业素养。当然在这里,也许可以换个字眼,叫野心家。反正他推荐了适合做杀手的专诸,随即后退半步,静观待变。拿现在的话说,专诸类似社会上的烂仔小混混,冒充黑社会的那种。杀手这活儿,只有他们敢干能干会干,伍子胥不适合。行文至此,我们也许会有疑问:伍子胥这样做,不是坐山观虎斗吗?太狡猾,太不够意思了吧?换了别人,这个疑问能够成立,但在伍子胥身上不行。为什么?他有更大的目标:复仇。他不能输。他输不起。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哪怕是忍受狡猾不忠的骂名,也值得,也更能看出他的血性和隐忍。所谓忍辱负重。特殊的事情自然需要特殊的手段。这样的大事,正人君子还真不能胜任。更适合他们的土壤,是安静宽敞的书房。这不是价值判断,而是社会分工。   姬光苦苦等待的时机终于到了。那一年,昏庸好色的楚平王下了地狱,他跟秦国公主生的儿子轸,被立为楚昭王。有个词叫“礼不伐丧”,不伐丧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国际公法”。吴王僚对遵守这个游戏规则毫无兴趣,决心趁机会捞一把,就派烛庸、盖余两位公子,带兵伐楚,结果却被截断后路。就是那句话: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可到了那个时候,哪里还有回头的余地。   主力出击,国内空虚。在道义上更有继位优势的季札,碰巧又出使他国,不在国内。机不可失,姬光决定动手。那一天,他在家里张灯结彩,大摆筵席,要请姬僚吃饭。姬僚这人倒不是棒槌。竞争对手之间,往往会有这样的心灵感应。姬僚因此做了精心的准备:从王宫到姬光门前,都排有披挂整齐的士兵;姬光门口直到宴会大厅的台阶两边,都站有姬僚的亲信;姬僚左右还有两个卫士,昂首挺立,目光警惕,手持长戈,全副武装。   国王出动,特级警卫倒也没什么。不过到兄弟家吃顿饭还得这样,说明这个国家问题甚大,今天不乱明天必乱。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几杯酒下去,把大家的警惕心浇灭得差不多了,姬光借口脚有病,不舒服,要出去舒展片刻,然后起身告退。你不能当着国君的面,摆弄自己的臭脚丫子呀,那严重违反礼仪规范。姬僚点头同意,姬光随即躲进了地下室。   正在这时,专诸献上一盘美味,是肥美的鲜鱼。等他端着鱼走过来,姬僚看看闻闻,确实是色香味俱佳。这也难怪,为了刺杀姬僚,专诸特意到太湖沿岸恶补了三个月的厨艺。要搁现在,他一定能拿到特级厨师的资格证书。因为姬僚这人特别好吃,尤其喜欢吃鱼。   往往都是这样,你的爱好即是软肋和弱点,是别人攻击的突破口。 class=’pag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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