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期望的不应是什么“文艺复兴”,而要先回到中世纪,重新解释和发挥我们上古的“先王之制”。复兴中国的文化,有两个重要的侧面:一是全面解析中国的传统,一是吸收外来的特别是西方的文化。如何使中西这两大文化传统汇流,是一个多世纪以来我们一直未能回应的挑战。
我讲中国的文化复兴,而不讲刘军宁先生提出的“文艺复兴”,是觉得他这种提法容易引起误解。第一,所谓“文艺复兴”,是他借用的西方概念。用他的话来说,那就是“14世纪起源于意大利并扩散到整个西方的一场空前而持久的新文化运动”,“是欧洲历史上乃至影响到全人类的一次人文主义思想解放运动”,“击碎了由来已久的精神枷锁,塑造并普及了关于个人的尊严与价值的观念”。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他还是把“文艺复兴”解释为走出中世纪,把和中世纪的决裂看成西方现代性的起源。第二,谈“复兴”,就不得不谈传统。我们究竟复兴什么?对这个问题,他除了重复“今天的中国既可以内引自身的传统资源,也可以外联西方的人文遗产”这样的口号外,没有对传统提出任何新的解释,更没有构想中西传统如何汇流的具体图景。
以上两点,也正构成了本文的使命。首先,我将厘清由所谓“文艺复兴”的概念所带来的对西方现代性的误解。近几十年来,学术界已经认识到,西方的现代性不是建立在和中世纪进行“文艺复兴”式的决裂的基础上。恰恰相反,中世纪为现代民主社会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宪政框架,比起“文艺复兴”所带来的理念来恐怕要重要得多。像英国的《大宪章》和其他国家类似的一些宪政文献,都是对中世纪传统的总结。以英国为代表的那些能最好地保存这种中世纪精神的国家,在进入现代社会后大都比较顺利地发展出成熟的民主制度和市场经济,也成功地“崛起”为大国。相反,背离了中世纪精神的国家,往往在现代化和民主宪政的道路上多有坎坷。另外,孔子所信奉的周代的礼教制度,也就是中国上古的封建传统,和欧洲中世纪的制度精神有深刻的相通之处。理解欧洲的中世纪,和解释中国上古的政治文化精神有相得益彰之效。理解这一点,也是超越“中体西用”或“全盘西化”等等现代中国知识传统,使中西文化汇流的关键。
欧洲中世纪的精神
所谓中世纪的制度安排,是建筑在分权的现实基础上的权力分享和权利保障的封建制度。
刘军宁先生所谓的“欧洲文艺复兴的最根本原因是发达的商业,即市场经济的萌芽”,是对历史的误解。要知道,欧洲从10世纪发展到到13世纪,确实有相当的商业繁荣。这种繁荣,大部分是建立在中世纪制度和人口不断增长的基础上。“文艺复兴”所发生的14世纪,正是黑死病和饥荒不断来临,人口大幅度下降,商业急剧衰落的时代。(参见Abu-Lughod,43-131,North,19-89.)要从商业发展中直接导出“文艺复兴”的结论,实在非常勉强。其实,市场经济并不新鲜。在世界许多地区都很发达。但是,市场经济只有在宪政的框架中才能发展成为现代的自由经济和民主制度。欧洲的得天独厚之处,正在于其中世纪的制度安排为这样的宪政体系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