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
官署名。即“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设置。原为护卫皇宫的亲军,掌管皇帝出入仪仗。明成祖为加强专制统治,特令兼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权力。其长官为“指挥使”,常由功臣、外戚充任。下设同知、佥事,又设经历司、镇抚司镇抚等官,其下有“官校”,专司侦察。镇抚司分南北两部,北镇抚司专理诏狱,直接取旨行事,用刑惨酷。南镇抚司专管军匠。中叶后与“东厂”、“西厂”并列,称为“厂卫”。
签帅
南朝以诸王出使,由朝廷派典签佐之,名为典领文书,实则监视诸王行动,因其权力甚大,遂有签帅之称。
粮长
职役名。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于江苏、安徽、浙江等省设立,其后又施行于湖广、江西、福建等省。凡纳粮一万石或数千石的地方划为一区,由官府指派大户充当粮长,世代相传,督征和解运该区的田粮。粮长借此超额征收,鱼肉乡民。中叶以后名额增多,职权减轻,并改为轮充制。因受益日减,大户多不愿充任,于是强迫贫穷下户担任,始正式成为人民对政府的职役之一,是一种沉重的负担。清初仍在个别地区存留此职。
粮台
清代经理行军时粮饷的机构。
粮料院
官署名。宋初以武臣为都粮料使,后改以文臣主其事。有诸司粮料院和诸军粮料院之别,分掌官俸及军响。南宋后有分差各处的粮料院。与检院、登闻鼓院、进奏院、官诰院、审计院合称六大院。
廉访
清代对按察使的尊称。因元代有肃政廉访使,与按察使职掌略同,故称。
殿中省
魏晋以后,在门下省设殿中监一官。隋代始设立殿内省,唐代改称殿中省。所属有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殿中省有监1人(从三品)、少监2人(从四品)。殿中监多以皇帝之亲戚、贵臣担任,掌管皇帝生活起居之事。
殿前司
五代之帝王多由节度使起家,拥兵自重,以亲信军队置于殿前,设殿前司。宋代相沿,为统率军队的机构,和侍卫司分领禁军。置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侯各1人。南宋时或以资浅者充主管殿前司。所辖有殿前指挥使、御龙直、内殿直、捧日左右四厢等骑兵、步军。
殿中侍御史
官名。自魏晋以后均为监察官之一。唐代殿中侍御史属殿院,掌殿廷仪卫及京城的纠察。宋代沿置,掌弹劾百官朝会时失仪者。明清不置。
十四画
僧录司
官署名。明置,清代沿设,掌有关佛教徒事务。主官称正印、副印,下设左右善世、阐教、讲经、觉义等。在各省均设分支机构,如府设僧纲司,州设僧正司,县设僧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