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书文风的明白晓畅并没有掩盖它对先秦两汉思想和历史本身的诸多洞见。比如,我们都知道,刘向、刘歆父子对当时官方所藏图书的整理和著录工作,是中国古代文化和学术史上的一件大事;作为刘氏父子工作成果的《别录》和《七略》,原书虽然久已亡佚,但其主要内容则被保存在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中,后人想要了解先秦两汉的典籍流布和学术传承,必须要研读《汉书·艺文志》,《汉书·艺文志》也因此成为历代学者“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经典之作。然而,鲁惟一教授却在书中指出,当我们使用“道家”、“儒家”、“法家”之类的术语来讨论先秦两汉的思想史时,应该思考两个问题:第一,司马谈所论六家或《汉书·艺文志》所论十家不一定是自先秦就一直实际存在,而是汉代人设想出来的;与此相关,第二,某些图书被归在某家之下,很有可能是出于实际操作上的原因,而并非基于学术本身的考虑。因此:
由于所有这些局限,中国学者接受了刘氏父子著作中所遵循的分类,这已经成了他们的一种传统惯例:在很多情况下,他们把这些类目回溯性地应用于大量的中国文献中。结果在这种意义上是错误的:他们在根据一个或许并不适用于早期中国著作的标准强行分类。(原书7-8页,中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