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仇必报的民族:等千年也要复仇的日本(2)
时间: 2010-10-15 16:17 来源:《哈,日本》 李长声 点击:
中国是文人社会,手无缚鸡之力就不敢张扬复仇,所以要偏重感恩报恩。一旦结下冤仇,也爱拿化解说事,“相逢一笑泯恩仇”(鲁迅),
“泯却无边恩与仇”(郭沫若)。日本人的字典里似没有“化解”二字,武侠小说也不感叹怨怨相报何时了啦、冤家宜解不宜结啦。例如五味康佑获得芥川文学奖的短篇小说《丧神》,写父亲比武被杀,儿子哲郎太长大后寻仇,仇家幻云斋收留他,教他武功,八年后学成下山:
“幻云斋倚杖道:‘一路小心。’
哲郎太点头‘啊’了一声,以此作别。跟阿雪也交换了一下眼色,向幻云斋一揖,转身迈步。幻云斋杖头的刀光冲他背后一闪。
啊,阿雪倒吸了一口气。*的是幻云斋。哲郎太拎着滴血的大刀,晃晃荡荡下山而去。”
作者自道,此作是要写幻云斋自杀,可谓别出心裁,但是,幻云斋之所以能选择这样的自杀方式,不正是因为他清楚仇恨不可能在哲郎太心中化解,非杀他不可吗?
明治年间的 1873年日本发布了复仇禁止令,有云:杀人是国家的大禁,处罚杀人者是政府的公权。自古以来子弟有义务为父兄复仇,这是古习。至情虽不得阻止,但毕竟是泄私愤,破大禁,以私仪犯公权,固不免擅杀之罪。
美国人占领日本之初,担心复仇,一度禁止各种样式的“忠臣藏”。时至今日,不知美国人是否已放下心来,但只怕两弹之仇在日本人心中难以化解,迟早必复。他们送给美国佬一个西施,名字叫“平和”。当年毛泽东会见田中角荣,赠《楚辞集注》,莫不是暗示: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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