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中国的“辫子悲剧”,其惨烈程度远远超过了土耳其的“帽子风波”。
清军入关不久,为表示自己的“天下已定”,即强令汉族男子改变千百年的束发传统而剃法蓄辫,限定十天之内“尽使薙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责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如“已定地方之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之制度者,杀无赦!”有的地方限三日剃完,有的则关起城门强迫一日之内全部剃完。清军到处宣称“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在“头”与“发”之间,许多人却是宁愿“留发”也不愿“留头”,端得把“传统”、“民族特性”看得比身家性命还重。当清军占领南京后,江南不少城镇“结彩于路,出城迎之”,有的还用黄纸书“大清顺民”四字贴于城门。虽然有人组织反抗,但下层百姓参加者并不多。对大多数小小老百姓来说,在哪个王朝统治下都是一样吃饭干活,一样交粮纳税。然而,当薙发令下来后,渐趋平静的江南又开始骚动不安起来,下层百姓纷纷参加反清斗争。江阴、嘉定百姓的反抗尤其强烈,清军对这两处的镇压也格外残酷,血腥的“嘉定三屠”便有几万人被杀,全国其他地方因此被杀者难以胜数。经过极其野蛮的屠杀,“远近始剃发”,剃发留辫在血泊中为汉人接受。
二百年间,蓄辫这原本靠血与火、刀与剑强迫汉人背叛原来“束发”传统而接受的“新生事物”居然成为“正统”、成为难以撼动的“传统”,成为中国人、中国特色的象征。反清的太平军因不剃头、不留辫而被视为大逆不道的“发逆”、“长毛”。1895年孙中山剪辫易服表示反清革命也被多数人咒为叛逆。辛亥革命时期,章太炎以军政府名义起草《讨满州檄》,列数清王朝的种种罪恶,其中一条就是:“往时以蓄发死者,遍于天下,至今受其维系,使我衣冠礼乐、夷为牛马。”革命党号召百姓剪辫,但仍有许多人恋恋不舍,于是革命军只得在大街小巷强迫行人剪辫子,成为时代一景。
土耳其反穆斯林头巾传统的礼拜帽在百年之内就演化成了“传统”;中国反束发传统的剃发蓄辫在两百年之内也演化成了“传统”。“帽子”与“辫子”终于“多年媳妇熬成婆”,成为具有民族特性的“传统”。显然,传统、民族特性等本身也在不断的变化之中,不少传统、民族特性其实开始也是“反传统”、反原来的“民族特性”的,甚至是人为强迫“植入”之结果。对传统、民族特性等确要尊重珍惜,但大可不必将其神圣化、固定化、格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