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民族及殷王世系(五)兄终弟及制与祖甲改制(2)
时间: 2006-10-23 16:39 来源: 点击:
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
“立王”一词又见于《大雅·桑柔》(“灭我立王”)。甲骨文又有“小王”之称,疑即后世立太子的开始。王位的继承,不由选举而由王在生时预先建立。就是自祖甲改变兄终弟及的贵族选举制以后,殷王都是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不像高宗、祖甲和“小人”一起参加过生产活动,多少知道一些现实的情况,而他们却溺于淫乐,夭折居多。这是“立王”的结果。
祖甲以后的“立王”,庚丁,甲骨文作康丁或康祖丁。按殷人以干支配合为名,庚、丁当无两干联系为名之理,当以甲骨文为是,《殷本纪》所载之庚丁,当为康丁之讹。《殷本纪》所载之太丁,《竹书纪年》作文丁《办作大丁》,卜辞称文武丁。
即使祖甲改制,但到殷末执行起来还是有相当纷争的。《吕氏春秋·当务》云:纣之同母三人,其长曰微子启,其次曰中衍,其次曰受德,受德乃纣也,甚少矣。纣母之生微子启与中衍也,尚为妾,已而为妻而生纣,纣之父纣之母欲置微子启以为太子。大夫据法而争之曰,有妻之子,而不可置妾之子,纣故为后。
这传说不一定是可靠的,但反映了继立问题的一些矛盾。从《无逸》记载来看,已经是父死子继,立王的继承制是确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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