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
左丘明《国语•郑语》:“若克二邑(虢、郐),鄢、蔽、补、丹、依、◆、历、华,君之土也,若前华后河,右洛左济,主苤隗而食溱洧,修典刑以守之,惟是可以少固……。”
左丘明《国语•郑语》韦昭注:“后桓公之子武公,竟取十邑之地而居之,今河南新郑是也。”
左丘明《左传•隐公十一年》郑庄公曰:“吾先君新邑于此。”杜预注:“此今河南新郑。”
《春秋世族谱》:“郑,姬姓,周厉王子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也。宣王封友于郑,今京兆郑县。及幽王无道,友迁其民于虢、桧虢、桧分其地,遂国焉。今河南新郑县是也。”
战国
《竹书纪年》:“晋文侯十四年,郑灭虢,十六年迁于溱洧。”
孟子《孟子•离娄下》:“子产听国之政,以其乘舆济人于溱洧。”
《战国策》:“哀侯元年,与赵、魏分晋国。二年,灭郑,因袭都郑。”
西汉
桑钦《水经》:“洧水出河南密县西南马领山,东南过其县南,又东过郑县南,潧水从西北来注之。又东南过长社县北,又东南过新汲县东北,又东南过茅城邑之东北,又东过习阳城西,折入于颍。”“潧水出郑县西北平地,东过其北,又东南过其县东,又南入于洧水。”
编按:郑县,清乾隆四十一年《新郑县志•建置》谓新郑县。
东汉
班固《汉书•地理志》:“郑国,今河南之新郑,本高辛氏火正祝融之墟也,周宣王弟友为周司徒,食采于宗周畿内,是为郑。后三年,幽王败,桓公死,其子武公与平王东迁,平定虢、郐之地,左洛右泲,食溱洧焉。”
《汉书•地理志补注》:“今郑州新郑县,本有熊之墟,又为祝融之墟。春秋时为郑都,战国为韩都。新郑故有熊地,黄帝都焉。周封黄帝后于此为桧国(祝融故地)。春秋时为郑国,曰新郑,以别于京兆之郑(陕西华县)。为韩所灭,韩自平阳(山西临汾)徙都新郑,故城在今新郑县北,溱水在县北,洧水在县南。”
《汉书•地理志校本》:“郑国,今河南之新郑,本高辛氏火正祝融之墟也。自(郑)武公二十三世所灭,韩自韩哀侯,称侯三世,称王五世,而为秦所灭。”
《前汉书•地理志》:“郑国,今河南之新郑,本高辛氏祝融火正祝融之墟也。”
许慎《说文》:“郑,京兆县,周厉王子友所封从邑,奠声。宗灭周,郑徙潧洧之上,今新郑是也。”
晋
皇甫谧《帝王世纪》:“或言县故有熊氏之墟,黄帝之所都也。郑氏徙居之,故曰新郑矣。守敬按:因先封西都畿内之地,故称郑氏,自郑东徙此,而施旧号于新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