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官吏的选用,主要有如下几条途径:
(一)立功仕进。如商鞅变法制定二十等军功爵,只要不断立功,就可以逐级晋升。韩非曾主张“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起于卒任”①。就是要从有实际政治或军事经验的人中逐级选拔文武官吏。(二)对策或献策。楚悼王、秦孝公、燕昭王等的求贤令,便是发出策问征询对策的一种方式。吴起、商鞅等人,就是由于对策言中,一跃而居要职。另外一些人为搏取功名,主动向君主献策,当时这种风气极为盛行,《战国策》一书的绝大部分内容就是记载了这方面的情况。这些献策者,一旦被赏识,便立刻平步青云,扶摇直上。由于策问、献策和对策的盛行,各种政治主张层出不穷,气氛十分活跃。(三)亲亲入官。这是依靠亲属、裙带、宠幸等关系进入官僚队伍。这种情况相当普遍,齐、楚尤为突出。如齐的执政和将领大都出于田氏,楚的重要官位大都出于屈、景、昭三大家族。秦国由于改革比较彻底,这种陋习较少些。
(四)推荐任能。魏文侯时,象吴起、西门豹、乐年等人都是翟璜所推荐。另外象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等则是魏成子所推荐②。著名军事家孙膑是通过齐将田忌的推荐而被齐威王用为军师的③。
(五)召聘应征。战国后期孔子的七世孙孔顺,就被魏王遣使者奉黄金束帛聘以为相④。
(六)卖官鬻爵。在商品交易的影响下,官爵也被当作一种特殊商品,贵家豪族可以随便花钱买官做⑤。d从上面官吏的几种来源看,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依靠才能,一类靠各种关系。前一类是用人唯贤,后一类则是用人唯亲。
为了控制官吏和防止作弊,各国逐渐建立了玺封和合符的制度。这是整个官僚制度中的一个组织部分。前面已经叙述过,这里不再详谈了。
对于将领,依据胜败进行赏罚,立有战功者,一般按军功晋升爵级;战败受罚,不仅罪及本身,还要连累家属。赵国的赵括被任为将军时,他的母亲因知道他不能胜任,怕战败连累,当即向赵王声明同赵括脱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