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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法中领略传统文化之美

时间: 2009-12-23 10:48    来源:香港文汇报    冯磊     点击:
 文字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如果套用恩格斯的观点,则文字与人类社会中所有的文明成果一样(甚至包括人类自身),都是人类劳动的产品。

  遥想千百万年前,一个茹毛饮血的先祖突然遇到了自己解不开的问题,于是在一根麻绳上拧了个疙瘩,以期将来在某个时刻能够提醒自己去解决之。于是,传统文化中所反覆提到的结绳记事诞生了。按照历史课本上的说法,汉字作为一种成熟的文字出现是在商代。这种文字的名字叫做甲骨文。此后,汉字的衍化从甲骨文开始,一路篆、隶、楷、行草而来,一直发展到今天这个格局。台湾李敖先生论及中华文化,曾经有个形象的譬喻。他说,中华文化是“五千年香火不断的金身”(《传统下的独白与独白下的传统》)。汉字更是如此。甚至,汉字的历史似乎要更为久远一些。在一万多年前的原始遗物上,在那些幸存下来的盆盆罐罐以及原始壁画上,那些凌乱的笔触固然多数没有章法,但是,我们也可以将其视之为汉字的鼻祖。

  中国汉字的书写,最终臻于一种崭新的境界。这种艺术,就是书法艺术。纵观当今世界,无论哪种文字,出于美观和实用的目的,都要求书写者务必工整和清晰。但是,最终将书写当成一种特别的艺术来展示的,除了汉字之外,似乎别无它家。

  中国汉字的美学规则,其实是延续了中华传统士大夫的审美原则。中国传统的文人,将传统士大夫的规矩、放诞、飘逸与潇洒演绎得淋漓尽致。历史上,在长安,杜甫曾经观看过公孙大娘舞剑,并且写下了脍炙人口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一诗。在诗中,诗人用“羿射九日”,“骖龙飞翔”来形容表演者的艺术魅力。让人颇感兴趣的是,这个故事拿“草圣”张旭书法艺术的突飞猛进来进行衬托。杜甫写道:“昔者吴人张旭,善草书帖,数常于邺县见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豪荡感激,即公孙可知矣。”

  书法几乎消化和吸收了中国各个门类艺术的神髓,由此可见一斑。

  关于书法的美和书写者的故事,历史上也曾留有诸多传说。比如王羲之,在永和九年的春天与一帮在溪水边饮酒赋诗。事后用鹅毛笔书写了被称之为神品的《兰亭序》。又据说,王羲之在沉醉中写下了这幅作品。醒酒之后,也曾经写过不少这篇文字,但是论起神韵来,都要逊色很多。于是,后来就只有一幅《兰亭序》传世。而这幅作品,最后被唐太宗从一个和尚手里骗到以后,就再也没有露面。又有人说,这幅作品,被喜爱书法的唐太宗带到墓穴里,陪伴帝王去了。而今天,我们能够看到的就只有唐人临摹的作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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