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万三炫富让朱元璋起杀心(3)

时间: 2011-08-19 14:59    来源:《大明王朝36大悬案》    向飞     点击:
  二是赠与说。   杨循吉《苏谈》中有《陆道判捐资》一文,其中说道:“元时富人陆道原(应为德原)货甲天下,为甫里书院山长,一时名流咸与之游处。暮年,对其治财者二人以赀产付之曰:吾产皆与汝……道原遂为黄冠。所谓二者,其一即沈万三秀也。”   郎瑛《七修类稿》卷四十《顾、陆、李三子》云:“元末吴人顾阿英、陆德原、李鸣凤皆富而好古,亦能诗文,至今有脍炙人口者。一时名士咸与之游,名振东南。顾有三十六亭馆,陆之治财者,沈万三秀也。李尝助太祖军粮二万斛。入国朝,顾削发为僧,陆为黄冠,[遗业于万三],李挈妻子、家资浮海去,俱惧法而避之,惜哉!”   《周庄镇志·杂记》也说:“沈万三秀之富得之于吴贾人陆氏,陆富甲江左……尽与秀。”   这些资料都说,沈万三的财富,均得之于陆德原的赠与,事实果真如此吗?明都穆所辑的《吴下冢墓遗文》中,收有一篇很不常见的《陆德原墓志铭》,略谓:陆德原字静远,长洲甫里(今甪直)人。家有资产,又得族田千亩。他在家乡办起了甫里书院,被署为山长,曾捐资重建长洲县学。调任徽州儒学教授后,又出资修州学。至元六年(1340)回苏州买木料时病逝。有子八岁,长女赘徐元震,次女刚生三个月。这篇铭文出于陆氏同僚、儒学提举黄晋之手,有力地证实陆氏并无出世当道士的事,况有入赘之婿、幼小之女,更无送财与外人的道理。   沈万三很可能帮陆德原管过账,购运过木材,甚或接受过一定的赠与,但全盘接受陆家财产,则可能是讹传。   三是通番说。   这里所说的“通番”,指的是海外贸易。据《吴江县志》载:“沈万三有宅在吴江二十九都周庄,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孔迩《蕉馆纪谈》说沈万三“乃变为海贾,遍走徽、池、宁(国)、太(仓)、常(州)、镇(江)豪富间,转辗贸易,致金数百万,因以显富”。著名历史学家吴晗也说:“苏州沈万三之所以发财,是由于做海外贸易。”   元朝时海运发达,外贸畅通,来中国贸易的外国人不少。元人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多达二百二十余个。自1282年起,元朝开始海运漕粮,并设立了专管海外贸易的机构——行泉府司。因官船和人手不够,便雇私家船户运送。据元学者虞集《道园学古录》说:船户中以富豪船户获利最多,他们常夹带商品船和小快船,“交通海外诸番,博易以致巨富”。也就是假公济私,靠走私发了洋财。   延祐元年(1314)开放私人对外贸易,下海商船大增。至正三年(1343),江苏沿海“下番”船只多达三千余条,主要贸易对象是高丽、日本和琉球,也有去南洋群岛等地的。此时的沈万三正值青壮年,既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又有商贸经验,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发财机会。   从周庄白蚬江经大运河由刘家港出海是很方便的,加上江浙一带的丝绸、茶叶、陶器、工艺品等特产又深受海外欢迎,回头带些舶来品,如珍宝、香料和药材,来回都能赚取巨额差价。“通了番”的沈万三,想不发财都是不可能的。   《明史》载,至正十九年(1359),暂时归顺了元朝的张士诚“自海道输粮十一万石于大都”,这次行动,就是由沈氏家族具体实施的。因为陆路上朱元璋等反元势力的阻隔,所以《吴江县志》有沈万三“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的记载,可见沈家对海运已是熟门熟路了。另外,明人笔记多处记载沈万三家有海外珍奇,也可作为他“通番”的佐证。   最有可能的情况是,沈万三家族以垦殖为根本,可能接受过一些来历不明的资产,并以此为资本开拓商业,并大胆通番,开展海外贸易,从而一跃而成为巨富。   沈氏家族败落之谜   沈氏家族的没落是个渐进的过程。第一次打击大约在洪武三年(1370)至六年(1373)。   元末,张士诚割据苏州十四年,是朱元璋争夺天下最强大的敌手。沈万三和张士诚本系旧友,在张士诚保护下,沈氏家族利用元朝颁布的《官本船法》、《市舶法则》等规定,大规模进行海上贸易,积累了大量财富。反过来,他们又以自己超强的财力,坚定地支持张士诚的大周政权,以与朱元璋抗衡。   朱元璋统一天下后,沈家的日子自然不好过。为了输诚讨好,花钱消灾,他们屡屡贡献自己的财富。什么输粮呀,献金呀,筑城呀,犒军呀,都是数以亿万计的用费,在所不惜。为什么?为了保命。只要大明天子不以“资敌”的名义要他们的脑袋就行。但是,朱元璋仍然大怒了。他说:“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即便是沈万山已经不在人世,沈家也没人充军云南,但经过这番折腾,沈家的财富也蚀减过半了。再加上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对江南富民采取了严苛的政策,多次强制迁徙,并课以重赋,从此之后,沈家也就一蹶不振了。   第二次打击是在明洪武十九年(1386)的春天,沈万三的两个孙子(沈旺之子)沈至、沈庄先后入狱。《故沈伯熙(庄)墓志铭》记:“洪武十九年春,兄至以户役故,缧绁赴秋官,时伯熙亦获戾京师,适与兄同系狱,入则抱其兄痛泣曰:‘吾兄素羸,不堪事,今乃至于斯耶!’既而伯熙先出,遂得疾甚,药莫疗……卒于京。”   沈至入狱的原因是逃避赋役,沈庄入狱则可能是涉嫌“胡党”、逃避赋役而羁押至京,其事不小,连补带罚,再加上两兄弟最终都能出狱的上下打点,其数目也定在巨万以上。   大约在同年,沈万三的女婿陆仲和却在劫难逃,被扣上“胡党”的罪名满门抄斩。   经过这次打击,沈家的基业就从根本上被动摇了。   第三次打击是在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   洪武二十六年(1393),“蓝党”案发,蓝玉被处死,株连则在全国蔓延。有一位叫王行的先生,曾两次在沈家坐馆,同沈家至少有三十年的交情,又两次在蓝玉家坐馆,前后也有十多年之久。通过王行的关系,想在新朝找到靠山的沈家同蓝家也有了交往。“蓝党”案发后,有人劝王行逃遁,这位迂腐先生说:“临难无苟免。”结果以同谋罪被诛。   当时,沈万三女婿顾学文因夺人之妇,仇家怀恨在心,蓝玉事发后,仇家即以沈家同蓝家的关系为据,诬告顾学文与蓝玉通谋。在严刑逼供下,顾学文招认曾收到蓝玉“钞一万五千贯”,为他购置粮米、绸缎等物,用来准备起事和赏人。   《弘治吴江志》载:案情牵涉他的“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规、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学、沈文载、沈海,凡八人。”其中沈旺是沈万三的儿子,其他人等也都是沈万三的子孙。《周庄镇志卷六·杂记》记:“洪武三十一年二月学文坐胡蓝党祸,连万三曾孙(沈)德全六人,并顾氏一门同日凌迟。”同日被杀的还有八十多人。   《乾隆吴江县志·旧事》载有胡蓝党犯人沈德全一家的处置细节:二月十八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多着折了臂膊,未出动的小厮不打,且牢着他。供出的田口家财断没了。”二月二十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都凌迟了,十岁以上的小厮都发南丹卫充军,十岁以下的送牧马所寄养,母随住;一岁至三岁的随母送浣衣局,待七岁送出来。”——真可谓惨不忍睹!   沈万三苦心经营的巨大家业,就这样急剧地衰落了。清人刘昌《悬笥琐探》说:“沈万三家在周庄,破屋犹存,亦不甚宏壮,殆中人家制耳,唯大松犹存焉。”   出身低微的沈万三,由贫而富又盈而后倾的故事,成了元明之际江南地主豪富的一个缩影。   坐落在周庄的沈万三故居,如今已修缮一新,对中外游客开放。人们聆听着他的财富神话,浏览着他的一椽一柱、一瓦一石,禁不住浮想联翩,感慨万千! class=’page’>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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