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芳伯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而是全民皆兵,平时分散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地方分省、府、县三级,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今天的中国很少有人知道,在19世纪,东南亚曾经出现过一个华人建立的现代共和国家----兰芳共和国,前后共存在100多年,后来被荷兰人消灭。
220多年前,在世界第三大岛---东南亚的加里曼丹(印度尼西亚人对婆罗洲的称呼,今约有三分之二为印尼领土)西部,诞生了一个华人建立起来的小国家“兰芳共和国”。它的开国元首是中国广东省梅县石扇堡人罗芳伯。
很早的时候,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有很多华人来到加里曼丹岛谋生。他们大都集中在该岛西部的沿海城市坤甸一带打工。有的在农村种植水稻、椰子、咖啡、胡椒,有的则在山区开采石油和煤炭。
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生活条件极为艰苦,由于路途遥远,他们得不到祖国的关心和照应,所以被乾隆皇帝称为“天朝弃民”。为了生活,他们需要团结互助,于是组织了不少“同乡会”之类的组织。后来,这些组织联合起来,成立了以东津为首都的兰芳共和国。罗芳伯因为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出众的组织才能,在坤甸一带华人中享有很高的威信,所以被各地搞同乡会的人推举为领袖,于1776年建立了“兰芳大统制共和国”,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
罗芳伯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而是全民皆兵,平时分散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地方分省、府、县三级,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行政机关的负责人。罗芳伯当了19年的国家元首,于1795年病逝。随后,由全国公民选出江戊伯继任国家元首。此后还有7人先后担任过这个职务。1886年,这个在异域建立起来的华人小国,遭到荷兰殖民主义侵略军的进攻。兰芳共和国全体民众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最终因武器太差而遭到失败,这个华人小国也不幸灭亡。“兰芳”共存在了110年。
兰芳国的历史
历史上在南洋海岛上(西婆罗洲)曾经存在了110年的兰芳共和国,就是我国新兴的市民阶级(资产阶级)在国内发展受阻的情况下,在国外建立的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共和国(1776年建立,1886年被荷兰侵略者消灭。参见吕振羽著的《简明中国通史》第15章第927-932页;山西大学历史系教材:《中国古代史讲义》下册第34章第496-497页)。
兰芳国位于东南亚西婆罗洲(今印度尼西亚一带),建于清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76年),灭于清光绪十一年(公元1886年),立国时间达110年。创始人为广东人罗芳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