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在实行三长制的同时,还颁了新的租调制,规定一夫一妇每年出帛一匹,粟二石;15岁以上未婚的男女14人,从事耕织的奴婢8人,耕牛20头,其租调与一夫一妇数量相同。由于以一夫一妇为征收单位,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宗主的营私舞弊,一般农户的负担略有减轻。流散的农民被强制定居,许多荫户户口脱离了宗主豪强。国家纳税户口及租调收入增加了。
公元495年孝文武迁都洛阳。他向任城王元澄讲了迁都的理由:“今日之行,诚知不易,但国家兴自北土,徙居平城,虽富有四海,文轨未一,此间用武之地,非可文治,移风易俗,信为甚难。崤函帝宅,河洛王里,因兹大举,光宅中原,”元澄回答:“伊洛中区,均天下所据,陛下制御华夏,辑平九服,苍生闻此,应当大庆。”为了迁都洛阳,孝文帝于公元439年十月“幸金墉城。诏徵司空穆亮与尚书李冲,将作大匠董爵经始洛京。已卯,幸河南城。……乙未解严,设坛于滑台城东,告行庙以迁都之意。”迁都之后,又进行了禁胡服、断北语、改姓氏、定族姓等一系列移风移俗的改革。
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不仅缓和了当时紧张的阶级矛盾,也使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亦有所缓和。更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融合,北魏的社会经济、文化都得到迅速的发展。对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