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社会各等级、阶层与集团(2)

时间: 2006-09-20 15:14    来源:         点击:

相同的一面,梁时贫民租种豪家富室所占公田,交纳高额地租,实际成为佃户。还有被“雇借”而非服役的工匠。宋齐时所谓“自卖为十夫客”的人,能够有自己支配的时间即“私夫”,借以庸赁养母,积足钱后以自赎。这些是人身依附关系较为松弛的劳动者。奴僮构成庶族的最下层,经过放免才能成为半自由的兵户或上升为平民。南朝一百七十年间,曾九次下诏放免奴婢。

侨人与南人东晋以来士族侨旧之间的界限,南朝前期不但未趋淡漠,反更突出。侨姓士族的社会势力益加巩固以后,对南人更公开排挤。宋时尚书令仆、中书监令无一南人;齐时尚书令无南人,仆射十六人中一南人。中书监令二十二人中一南人。南人任侍中者较多。宋齐两朝刺史中,南人不足北人的百分之二。梁陈时有变化,南人比例有所增加。婚姻方面,皇帝后妃与公主女婿,皆以北人为主。士族中亦南人北人各自为婚,侨人与南人为婚者极罕见。来自北方的士族,渡江较晚者,也被目为伧荒受到歧视。

南朝士族尽心力于维护门阀制度及家族利益,对于改朝换代无动于衷。新朝皇帝也利用高门士族作装饰点缀,只求其驯服配合,不借重任何实力。另方面,士族及代表其利益的政府,对于庶族冒充士族逃避徭役等负担,逃亡农民、隐匿户口等,都采取严厉手段加以制止。南齐朝廷检定黄籍,查出冒充士族者,从户籍上加以纠正,称为却籍,遣戍远地。百姓怨嗟,多逃亡避罪。以此为导火

线,永明三年(485)冬,以图墓看风水为业的富阳庶族唐寓之利用人民怨恨,发动暴动。众多逃亡农民与藏丁匿口之外,投附的还有三吴被却籍者三万人,其中不少是冒充士族的地主富人。唐寓之攻克新城、桐庐、富阳、盐官、诸暨、余杭、钱唐等县和东阳郡。唐寓之称帝,国号为吴。由于三吴乏马,官兵骑军对唐军形成极大威慑,暴动很快失败。但政府也被迫停止检籍,放还谪戍边远的人民(见唐寓之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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