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越飞宣言》19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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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越飞宣言》是孙中山与苏联副外长越飞(Adolf A.Joffe)1923年1月16日于上海见面后,于1923年1月26日所共同发表的宣言,主要内容包括要共同努力促成中国的统一,而强调共产主义和苏维埃制度,在当时尚不适用于中国,并同意苏俄军队继续留驻外蒙古。
背景: 孙中山在第二次护法失败后被迫离开广东,居住在上海,试图获得苏联的援助,以利于中国国民党的改组以及将来北伐统一的工作。而苏联亦希望联合国民党来促成中国革命的发生,于是由时为驻华全权代表的越飞到上海与孙会面,会后发表此宣言。此发表宣言之后,在苏联和共产国际的努力游说之下 ,促成了第一次国共合作。
宣言于1月26日发表,共四条。
首条称要共同努力促成中国的统一,而强调共产主义和苏维埃制度,在当时尚不适用于中国。
次条越飞重申苏联准备及愿意放弃沙俄时代对中国一切不平等条约,另行商议订立新约。
第三条关于当时中东铁路管理问题。
第四条越飞重申苏联无意令外蒙古独立于中国之外。宣言内容越飞君此次在沪,曾与孙逸仙博士会谈数次,关于中俄关系各重要事件,意见一致,而下列数端尤著:孙逸仙博士以为共产组织甚至苏维埃制度,事实上均不能引用于中国,因中国并无可使此项共产主义或苏维埃制度可以成功之情形存在之故。此项见解,越飞君完全同意,且以为中国最重要最迫急之问题乃在民国的统一之成功,与完全国家的独立之获得。关于此项大事业,越飞君并向孙博士保证,中国当得俄国国民最挚烈之同情,且可以俄国援助为依赖。 为明了此等地位起见,孙逸仙博士要求越飞君,再度切实声明,一九二零年九月二十七日俄国对中国通牒中所列举之原则。
越飞君当即重行确认此等原则,并向孙博士切实宣称:俄国政府准备且愿意根据俄国抛弃帝制政府时代对华一切条约及强索权利之基础,另行开始中俄交涉。上述各条约中,包括关于中东路之各项条约及协定在内。(关于此路之管理,上述通牒中第七条,曾特别叙述之。) 因承认全部中东铁路问题,只能于适当之中俄会议始克满意解决。故孙逸仙博士以为目前的实际情况,宜于该路之管理上觅一相当办法,且与越飞君同意现行铁路管理办法,只能由中俄两国政府不加成见,协商暂时改组,但不得损害两方之真实权利与特殊利益。同时,孙逸仙博士以为此点应与张作霖将军商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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