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3)
时间: 2012-06-18 13:43 来源:凤凰网历史 点击:
二
《商君书》,一言以蔽之,一曰壹民,二曰胜民。这是我读枯瘠、冷酷、蛮不讲理的《商君书》后得出的结论。
壹民,据我的分析,有两层含义,一是,国家只要一种“民”—耕战之民,平时耕田,战时攻敌。其他如“学民”、“商民”、“技艺之民”(《农战篇》所列)、“士”、“以言说取食者”、“利民”(吃利润的人或投资者。《去强篇》所列)等等,则统统是危害国家的“虱子”,应使他们无路可走,从而逼他们归入“农战”一途。二是,国民只做一件事:农战。农与战看似两件事,实则是一件事。民为体,农战为用,一体而二用。其目的则在于建立一个绝对一元化的社会,使社会结构简化、单一化、垂直化,社会生活单调化,由一个绝对中心控制:
《赏刑》曰:
圣人的治国,实行一种赏赐,一种刑罚,一种教育。
[原文: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
《算地》曰:
对内,要求人民一律从事农业;对外,要求人民一律尽力战争……人民的倾向一致,才肯务农。人民务农就朴实。人民朴实,就安居故土,不愿意外出游荡。
[原文:入使民壹于农,出使民壹于战……民壹则农,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
“壹民”的目的,当然在于使民“朴”,也就是愚朴顺从。“壹民”的具体措施,则是先从经济(利益)的一元开始,然后达成政教的一元:
《说民》曰:
人民的欲望有千万种,而满足的途径只许有一条(农战)。
[原文:民之所欲万,而利之所出一。]
百姓的欲望千差万别,而我们只让它们从一个渠道来达成:农战。这就是一切专制国家所津津乐道地宣传的集权的好处:能集中社会所有力量于一途,从而达成一般民主国家所不能达成的目的。至于其中有多少普通民众深被创伤,付出代价,则在所不计,而民众的意愿,更是完全置之度外。
《靳令》曰:
抱定十个方针,国家就乱;抱定一个方针,国家就治。
[原文:守十者乱,守壹者治。]
朝廷的利禄,从一个孔儿出来,国家就无敌。
[原文:利出壹空者,其国无敌。]
《农战》曰:
国家实行“绝对一律”一年,就十年强盛;实行“绝对一律”十年,就百年强盛;实行“绝对一律”百年,就千年强盛,千年强盛的国家,就成就王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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