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父母久病不愈,做儿子的求医无门,便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熬汤献给父母,叫做“割股疗亲”。割股之外,有割肝脏的,割手臂的,割两胁的,割胸乳的,据说无不肉到病除。割肉者留下伤口却平安无事,还获朝廷旌表,从此孝名远扬。
割股疗亲在中国的封建社会, 是晚辈用来向长辈表达孝心的一种独特方式,就是当自己的亲人得了不治之症时,不惜从自己身上割下一块肉或者器官,煮给父母亲吃, 希望以此来医治好父母大人的病症。这是一种极端残忍、极端愚昧的示孝行为,但是历来的封建王朝统治者,出于维护自身统治稳固的需要,不仅不对此加以禁绝,反而极力加以美化、鼓励和播扬。所以鲁迅先生以其独到的眼光,在《狂人日记》中对中国的封建社会下个了结论——“吃人”的社会,其中当然就包括了这种残无人道的“割股疗亲”的事实。时世久移,往事早逝,桩桩割股疗亲的故事早已淹没于历史的故纸堆里,今抖落尘埃,捡出几例,俾今人窥其血腥, 故事皆发生于距今不远的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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