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进行人口统计的国家之一。早在公元前2200年,炎黄联盟首领、夏朝国君禹就推行“平水土、分九州、数万民”运动,这“数万民”就是统计人口。《后汉书.郡国志》上记载,夏禹时代的全国人口总数是:13503923人。
商朝有统计人口的官吏“司农”。春秋战国时期,以25家为社,按杜登录人口。称为“书杜制度”。秦国的商鞅把人口调查当作变法的重要组成部份。《管子》一书记载了这种制度。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创立“上计制度”,即人口、钱粮统计制度。
汉朝,随着政治体制逐渐完善,人口统计进一步纳入正轨。西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全国共有居民12222062户,59594978人,此为我国首次较为精确的人口普查。隋朝颁布“输籍法”,测出全国共有2459840户,16163863人。
隋朝有“输籍法”,即每年的正月五日由县令亲自出查户口。
唐朝“户籍法”规定年终上报人口实况,3年编一次户籍。唐太宗时代,政治清明,人口大增,全国统计人口为8018710户,46285161人。而至天宝年间,由于唐玄宗李隆基任人唯亲沉缅酒色,致使朝政腐败民不聊生,全国人口减至1933312户,16990386人。
宋朝“三保法”,十家为一保,十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明朝推行比较严谨的“户帖制”,将居民人口逐户登记在册,登记表即“户帖”的格式、内容由户部统一制作发放,朝廷还派员分赴各地监督登记。明太祖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统计为10684435户,567745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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