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帝国灭亡与秦始皇的暴政究

时间: 2010-03-26 10:08    来源:《帝国启示录》    北地舞人     点击:
  贾谊的一篇《过秦论》,给秦帝国贴上了暴政的道德标签两千余年。难道事情真如传闻中的那样,秦帝国是亡于暴政?似乎事情又不那么简单。   ● 暴政是个很有妖魔化色彩的说法   公元前210年的那个冬天,秦始皇——也就是当年的秦王政,在第四次东巡的路上,告别了他殚精竭虑,耗尽毕生心血所创建的帝国,带着些许遗憾与世长辞。令他至死都耿耿于怀的是东郡(今河南省濮阳西南)那石头上的几个字:始皇帝死而地分。的确,一语成谶,在秦始皇逝世的三年后,雄霸四海的秦帝国轰然坍塌。   本书在撰写序的时候就提到,要摈除以贴道德标签为主视角的读史方法,而“暴政”论就属于典型的贴道德标签行为。   首先,暴政这个说法就很有妖魔化的嫌疑,缺乏公正的色彩;其次,暴政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只是种很模糊的形容,由于时代、立场以及个体的理解差异,对这个问题的衡量尺度莫衷一是,不便于对历史的规律进行精确的提炼。因此本文在关于秦帝国的终结是由于暴政这一主流常见说法,是不予承认的。   退一步讲,我们姑且假定有暴政存在,至多也就是把当时秦帝国政府秉承的基本治国方针——严刑峻法拿来当作标准。而按照这个标准,试问,两千年来中国历史上,还有不是暴政的朝代吗?就史料而言,率先诬秦“暴政”的汉朝,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司法当局手中的法律武器不如秦时的那样全面,或者明显地没有那样严酷。   况且,所谓的“暴政”真的就是维系政权与统治的天然大敌吗?这似乎又未必。   ● 受害者替施害者表白是一种病   我们来看两段真实而有趣的故事: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詹·埃里克·奥洛森与克拉克·奥佛森,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在他们发觉抢劫行动失败后,采取了挟持人质作为自保手段。被挟持的人质均为银行职员,共有四人。此后,为保证人质安全,警方与歹徒保持僵持状态长达130个小时。最终,事件因歹徒放弃抵抗并释放人质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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