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胡亥篡位覆灭路

时间: 2011-06-16 10:40    来源:《老子英雄儿好汉?》    张志君     点击:
  引子   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的亡国之君,秦二世胡亥在秦亡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一直被世人视作反面典型,以警策当政者。就这个意义而言,秦二世的历史影响似不在其父秦始皇之下。   秦二世得位之奇,覆灭之速,有目共睹。其行为处事,一直是历代君臣儒士谈论的话题。自贾谊撰《过秦论》到章太炎作《秦政记》,两千余年来议秦政得失者,代有其人。他们以犀利的笔触,一遍又一遍地向后人勾勒出一个暴君、昏君、亡国之君的丰满形象,使之成为二世帝王谱中一个不可多得的可供剖析的典范。通过剖析这样一个典型,我们可以比较深入地从一些侧面了解“二代现象”的内在成因。   逆取天下,将尔虞我诈进行到底——史上最有名的二世祖秦二世胡亥   诗曰:   吉凶本由人,往事皆可覆。   祸人还自祸,福人还自福。   于公果传世,李斯竟夷族。   豺狼不知寤,纷纷方择肉。   达者识几微,为之先痛哭。   在中国历史上,皇权的更迭方式千奇百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主要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登上皇帝宝座,另一类则是采取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手段君临天下。前者一般被称作“顺取”,后者被称为“逆取”。   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其不幸。套用托尔斯泰的话说,顺取天下的帝王们都是相似的,而逆取天下的皇帝们却存有相当大的不同。有意思的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的二代皇帝却是靠“逆取”的方式获得皇位的,可以说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这一切,还要从公元前210年7月丙寅日说起。   那一天,被称为千古一帝的秦始皇突然病逝。   始皇帝是在出巡途中突然得病身亡的。当时,他的车驾所在是沙丘,沙丘在今河北广宗县境内,距秦王朝的大本营——秦京咸阳尚有千里之遥。随侍在侧的知名人物有李斯,当时他是左丞相;有赵高,他是宦者,时任主管皇上车驾的中车府令;还有秦始皇的一个儿子胡亥。   秦始皇的突然病逝使刚刚统一天下不久的全国性政权大秦王朝的最高权力出现了真空。按照秦始皇嬴政的本意,他是想千秋万代永远保有天下的,为此,在病逝之前,他曾亲自撰写诏书,下令远在长城以外蒙恬军中的长子扶苏火速回咸阳继承王位。   扶苏是个比较聪明有为的人物,始皇帝选择他作为继承人应该说还是比较有眼光的。倘若他真的能够入承大统,说不定中国后来的历史就需要改写。   然而,一场阴谋,使得秦始皇的计划和扶苏的皇帝梦都化为泡影。   秦始皇的另外一个儿子胡亥当时成了这场阴谋的最大受益者——受赵高、李斯等人的推戴,他取其兄而代之,成了秦二世。   原本不在“榜单”上的胡亥是怎么成为秦二世的呢?这是我们饶有兴趣的一个问题。   应该说,这与第一代“董事长”秦始皇所犯的错误有很大的关系。秦始皇一生可谓多姿多彩,但用现代人的眼光来考量,在皇位传承和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方面,他却至少犯了四大错误:   一是过于迷恋制度创新。在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并吞六国后,他没有采纳一些臣子的建议,像西周和东周那样,分封诸子为王,把天下分成一个一个的诸侯国,让这些诸侯国按照与皇帝血缘关系的远近,层层拱卫中央政权,而是把天下分成几十个郡县,委派那些与他本人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去做郡守或者县令。这种非血缘治理的方式至少在当时还令整个秦国的百姓很不适应,秦始皇可能过于低估了习惯性思维和传统文化的影响,他所创立的大秦帝国很快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二是他在进行制度创新时,唯独忽略了皇位传承的制度设计。而这一点恰恰关系到他是否可以千秋万代保证秦朝永不变色。在秦朝以前,无论是西周还是东周,无论是春秋五霸还是战国七雄,总的来说,还是基本遵循嫡长子继承的原则,也就是在一个国家最高统治者权力的传承中,继承人一般必须具有嫡长子的身份。所谓嫡长子,就是由国王或国君的嫡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尽管这一游戏规则有时也会由于种种原因而被打破,但总的来说,秦代以前的中国社会基本是按照这个游戏规则进行统治者的权力传承的。   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虽然把自己的称呼变成了“朕”,把名号变成了“皇帝”,但皇位传承的游戏规则却一直没有明确向天下人进行公示。所以,在司马迁所写的《史记》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往往被世人所忽略的事实,那就是无论是秦始皇心目中理想的继承人长子扶苏也好,还是后来事实上的继承人第18个儿子(加上早夭的8个儿子,胡亥应为第26子)胡亥也好,他们都没有诸侯王的封号,换句话说,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着等级尊卑的关系。每个人都有资格问鼎皇位,这也为胡亥篡改遗诏埋下了伏笔。   三是秦始皇过于自恋。很多人看了电视剧《康熙王朝》之后,都对主题歌《向天再借五百年》产生深刻印象。其实,在中国历史上,“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的皇帝始作俑者并不是康熙,而是秦始皇。他扫平六国,统一天下后,就把自己的长生不老提上了议事日程,并多次派遣所谓的术士如徐福等人去寻找长生不老之药。在后来的事实证明所谓的长生不老之药都不过是骗人的把戏之后,秦始皇仍然顽固地认为“海上仙山”确实存在,自己确实可以长生不老,因此非常讳疾忌医,对自己的身体状况缺乏自知之明,最终死在了远离首都千里之外的出巡途中,使得皇位传承遭遇重大变数。   四是秦始皇过于迷信武力或者过于重视“硬实力”建设,而忽视“软实力”建构。他在任期间,搞所谓的焚书坑儒,实际上是自毁统治根基。在焚书坑儒之后,没有迅速建立起有利于其江山千秋万代永不变色的核心价值体系和道德氛围,而只是给人以一种天下可以逆取或诈取的错误观感。所以,他死后不久,陈胜、吴广这两个满身是泥的农民兄弟就揭竿而起,打的旗号就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至少这四条失误使得秦始皇想要子孙万代而为君的愿望根本不可能成为现实,即使不是胡亥篡权,秦国的江山也难以千秋万代永不褪色。   臣子无德:“总经理”团队缺乏道德操守导致遗诏被篡改    现代西方经济学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叫做“信息不对称”,说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相等的,在某种意义上说,预先掌握了重要信息的人,就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会在关键时刻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是如此,在信息并不发达的古代更是如此。   在公元前210年7月丙寅日,由于种种原因掌握了秦始皇已经去世这个重要信息的人只有三个,分别是十八子胡亥、中车府令赵高和丞相李斯。换句话说,只有他们三个人知道秦始皇留下了什么样的遗嘱,这个时候,最能考验重要信息拥有者的道德操守。熟悉西方法律制度的人,想必都会知道遗嘱订立和执行过程中公证人和律师的作用。一个道德上称职的公证人和律师必须绝对忠实地执行遗嘱,不管这个遗嘱对自己或自己的关联人有利还是不利。   再回到遥远的公元前210年7月,如果我们把胡亥、赵高和李斯,特别是把赵高与李斯比作公证人和律师的话,他们可能有以下四种选择:一是非常忠实地执行大行皇帝(中国古代对刚去世的皇帝的敬称)的遗嘱,不管遗嘱对自己是否有利;二是有选择地执行;三是拒不执行;四是对遗嘱进行篡改以便对自己有利。除了第一种以外,后三种选择可以说都是非常不道德的,但赵高和李斯却最终选择了对遗嘱进行篡改。其中尤以赵高的态度最为积极,行动最为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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