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语言哲学思想(1)

时间: 2014-07-17 16:47    来源:国学文化         点击:
对于魏晋时期学术思想,后人或以清谈误国批评之,或以风度雅致赞美之,褒贬不一。然而,上自汉末下迄南北朝统一,玄风大盛,学术思想的自由解放、往复辩难的气息浓厚,对于语言的哲学反思继先秦、两汉之后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诸如名实关系论、言意象之辨、“理胜”与“辞胜”之辨、佛经翻译中的“格义”和“合本”等关乎语言的哲学论辩层出不穷。这一时期语言哲学思想,既有本体论的也有工具论的,既有认识论的也有境界论的。本文将分别从语言,政治、实在,翻译和文字训诂等四个方面对其进行简要论述。 
   
  一、正名主义——从名实论到名理学 
   
  葛瑞汉曾经认为,中国语言哲学关注的主要不是本质问题而是名实相符问题。把握名实关系,不仅仅是研究整个中国古代语言观的一条主线,也是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语言观的一把钥匙。名与实,在先秦名家和墨家那里,一般被规定为能指与所指的关系,即作为共相的名称、概念与其所指称的具有共同本质属性的实在之间的关系。但是汉魏时期的名实关系论则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已不单是一个语言学或逻辑学问题,而主要是一门如何认识、选拔、使用和评价人才的知识论和政治学。它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品鉴的名实,它主要关注人才的流目品题与实际才能之间的关系。二是才性的名实,主要研究人的才能与德性的离、合、同、异关系。它的兴起与曹魏时期唯才是举的人才选拔制度有着密切关系。三是律学的名实,它主要研究的是官职的权责关系,以便进一步“参伍形名”——综合比验官吏的实践效果与法规的文字规定之间的对应关系。 
  魏晋士人在“清谈”或“谈坐”这一学术社交活动中,十分讲究逻辑、修辞技巧,尤其是对辩论的技巧方法有着高度的自觉。所以,清谈其实就是一门关乎语言技艺和思想历练的活动。徐干在《中论·核辩》中指出,“夫辩者,求服人心也,非屈人口也”,表明辩论的目的是辩明义理而非卖弄语辞,应该遵守“在彼犹在己”的原则,以求得以理服人的效果。刘劭亦在《人物志·材理篇》中认为,“夫辩有理胜,有辞胜理”,指出真正的辩论不能以辞害意,应该以辩明物理与人伦之定则为目的,看重的是言辞意义而非言辞的逻辑规则。绝大多数魏晋士人与徐、刘一样,皆对运用形式逻辑进行诡辩的方法持排斥态度,视诡辩为纯粹的游辞和狡辩。这是因为诡辩固然可以使人关注到词与物的关系,不过极有可能将人类认知引向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的困境,对人类追求理论知识的真确性构成了威胁。该时代的人们只偶然会提及先秦名学论题,如西晋鲁胜《注墨辩序》便对名家予以了高度评价,然鲁胜又说:“自邓析至秦时名家者,世有篇籍,率颇难知,后学莫复传习,于今五百余岁,遂亡绝。”这表明先秦名家的语言逻辑学传统几成绝唱。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语言之自觉大都集中在了如何超越语言的形式性和有限性上面,阻碍了增进语言与逻辑工具之细致严密性的努力。 
   
  二、言意之辨与语言的功能问题 
   
  与魏晋南北朝士人从语言逻辑转向形上玄思的趋势恰恰相反,现代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通常是以拒斥或悬置形而上学为口号的,认为形上玄思才是对语言的误用。维特根斯坦在他的《逻辑哲学论》中曾说:“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他要求人们老实承认形而上学的东西不可言说。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中国传统思维虽然承认形而上学超出了语言的范围,不过却一直致力于“说不可说”的思想任务。 
  魏晋士人以深受老庄思想浸润的王弼(公元226年一公元249年)为代表,采取了与先秦道家语言观相近的立场,不仅认同“得意忘言”,而且认同“得意忘象”。王弼空前重视超越于语言和形象之上的“意”,是义理派易学兴起的关键人物。王弼《周易略例》所谓“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是说从理性言诠和经验直观中类推出来的意理,乃是对理性与经验的融合与超越,是超绝言、象的。“意”在这里,不能简单理解为“一个不属于特定之物的理”——物理,而应该理解成认识主体通过卦言与卦象所表达的物理中所可能得到的启发或感悟。与物理相对,我们可以将这种由人的启发或感悟的东西统称之为“心理”或“意理”,包含了对于物——我关系的把握取舍与价值判断。 
  结合王弼的《老子指略》来看,“意”的超越性与“道”的超越性有相似之处,都是终极而超越的,具有“无形无名”的特点,既超越形象亦超绝语言。反过来说,形象与语言皆由于其有限性,而无法表诠终极、无限、全体之道的,正所谓“名之不能当,称之不能既”。语言之所以存在局限性,王弼的理由是“名必有所分,称必有所由。”名言皆有所指,然由于其所指皆为有限、具体的事物,对于无所不指之道是无能为力的。不仅于此,称谓皆有所诠,然由于其所诠皆为事物某个或某些方面的属性,对于事物的真正本质是无法穷尽的。因此,王弼所说的“意理”是更接近于一种终极体验和人生境界,要么是一种整体,要么是一种个人性的经验,而语言表达是分析性的、公共性的,故“意理”本身是不可说的。王弼“言意之辨”的焦点,并不是在说明思维——语言——世界之间的关系,而是意在界定物我关系,以此来解决人们在这个世界中应该采取何种生存方式的问题。因此,王弼从一开始就没有站在语言本体论和语言中心主义的立场,而是始终坚持了工具主义的语言观。可以说包括王弼在内的大多数中国思想家,都强烈质疑用语言文字来充分表诠终极义理的可能性。对“道”的终极体悟要求人们越过词与物的鸿沟,使人与物直接共处,达到一种物我交融的境界。王弼对终极本原的体悟,使得他的语言哲学思想既重视了思想的主体,又暗含了超出其主体自身之外,具备了一种介于主客体之间的“主体间性”的现代思维模式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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