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曾对宋美龄提枪捉奸(4)

时间: 2012-07-02 10:08    来源:人民网         点击:

考尔斯“回忆”的其他明显破绽


考尔斯的“回忆”还有其他不少明显的破绽。


第一,蒋介石举行的“盛大招待会”,来宾众多,蒋介石要一一会见、寒暄的高贵来宾也很多。考尔斯只是威尔基的一介随员,怎么可能用“一连串有关中国的问题”缠住蒋介石达“一小时”之久?


第二,蒋介石仅仅在“招待会”上一时不见了威尔基与宋美龄,何以就轻率地断定二人出外偷情,以致于“盛怒狂奔”,率领持枪卫兵冲进威尔基住地,亲自搜查?蒋介石手下特务无数,要了解威、宋何在,何须亲自操劳?此类事情,越秘密越好,蒋介石带着卫兵,当着考尔斯的面搜查,一旦果有其事,当场捉出,一个是罗斯福的特使,一个是自己的夫人,蒋介石将何以善其后?


第三,蒋介石身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是中国方面的最高军事统帅,又在盛怒中,怎么可能先向考尔斯“一鞠躬”?


第四,威尔基是美国共和党的领袖,罗斯福的特使,考尔斯怎么可能谩骂他:“你是个该死的大笨蛋”?


第五,宋美龄作为蒋介石夫人,出访美国是件大事,中美双方都需要做很多准备,签证也需要时间,威尔基预定10月9日离华,怎么可能邀请宋美龄“同返华盛顿”;宋美龄作为蒋介石夫人,自然懂得她的出访并非小事,数日之内不可能仓促启程,怎么可能在听说不能与威尔基同行之后,就用“长指甲”朝考尔斯的面颊“使劲地抓下去”?


第六,考尔斯对威尔基说:“在重庆的报业圈已经有够多的关于他们的流言蜚语了。”威尔基在重庆停留的时日不过6天,即使威、宋之间有什么“风流韵事”,报业何从知晓?传播何能如此之快?如此之“足够多”?


以上六条,条条足以证明,考尔斯的“回忆”是编造的,而且编造得极为拙劣、低下。


宋美龄访美并非肇因于威尔基


威尔基于1942年10月14日回到美国。同年11月26日,宋美龄相继抵达,开始了对美国的长达7个多月的访问。此事是否肇因于威尔基呢?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档案记载,邀请宋美龄访美的是罗斯福总统夫妇,1942年8月22日,罗斯福致电蒋介石,表示他本人及夫人都非常盼望“蒋夫人能即来敝国”。9月16日,罗斯福夫妇再次致电蒋介石,重申这一邀请。这两次邀请都在威尔基访华之前,可见,宋美龄访美,既非肇因于威尔基,也不需要依赖威尔基的力量。


威尔基确曾积极推动宋美龄访美。根据威尔基的回忆《天下一家》(One World)等资料,可知10月5日,威尔基在和宋美龄的谈话中,曾建议宋美龄去美作亲善访问。10月6日晚,威尔基在和孔祥熙谈话时,又说明其理由是:美国人亟需了解亚洲与中国,中国方面有头脑以及有道德力量的人,应该帮助教育美国人。蒋夫人将是最完美的大使,她有极大的能力,会在美国产生极为有效的影响力。他说,凭借蒋夫人的“机智、魔力、一颗大度而体贴的心,高雅美丽的举止与外表,以及炽烈的信念,她正是我们需要的访客”。威尔基回美后,还曾向罗斯福转达过宋美龄希望访美的口信。但是,威尔基的这些举动,都是在执行罗斯福总统的政策和指示。在很长时期内,美国采取孤立主义政策,漠视中国正在进行的艰苦卓绝的抗战。威尔基反对日本侵华,对中国友好,积极主张援助中国抗日。1940年,他在竞选美国总统时,就主张“应予中国以经济上之援助”。1942年,他多次发表演说,指责日本“以野蛮手段肆意侵略较弱之国家”,认为“日本为吾人之敌”,而“中国为吾人之友”。他高度评价中国抗战,认为“过去五年来,美国人民甚少能认识中国抗战对于吾人全部文明之重要意义者”。在这些方面,他和罗斯福是完全一致的。


至于宋美龄访美,则一是为了向美国人宣传中国抗战,争取美援,二是为了治病。


抗战爆发后,宋美龄即积极投身对外宣传,特别是对美宣传。她积极利用报纸、杂志、广播、接见外国记者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国抗战。她的宣传受到美国舆论的重视和高度评价。1942年秋,中国抗战还处于艰难时期,自然有进一步争取美国支持的必要。


同时,这一时期,宋美龄的健康状况恶化也迫使她下决心赴美治疗,抗战初期,宋美龄到淞沪前线劳军,突遇日机空袭,宋美龄的座车在匆忙躲闪中倾覆,宋美龄不幸受伤。自此,宋美龄即长期多病。1942年10月下旬,宋美龄的身体状况日差,蒋介石担心宋患有癌症,决定命宋赴美治疗。同月27日,蒋介石日记云:“妻体弱时病,未能发现病因,甚忧。”29日日记云:“妻子体弱神衰,其胃恐有癌,甚可虑也。”30日日记云:“恐妻病癌,心甚不安,决令飞美就医,早为割治。”


可见,宋美龄访美也与她和威尔基之间的所谓“私情”完全无关。


这一阶段,蒋介石、宋美龄之间并无感情危机


如果宋美龄和威尔基之间确有“风流韵事”,蒋介石又曾“发怒狂奔”,率兵搜查,那末,他们二人之间一定会发生感情危机,但是,现存蒋介石日记(未刊)却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宋美龄访美启程前,蒋介石依依不舍,愁肠百结。如:


11月2日日记云:“为妻将赴美,此心甚抑郁,不知此生尚能有几年同住耶?惟默祷上帝保佑而已。”


11月17日日记云:“下午与妻到听江亭廊前谈对美总统谈话要领十项后回寓。夫妻依依,甚以明日将别为忧也。”


11月18日日记云:“五时醒后不能安眠,默祷妻此行平安成功……九时,送妻至九龙铺机场,同上机,送至新津大机场,换大机……十二时,送妻登机,见其机大……别时妻不忍正目仰视,别后黯然销魂,更感悲戚。并愿上帝赐予生育子女,默祷以补吾妻平生之不足也。”


宋美龄启程后,蒋介石倍感惆怅,11月19日日记云:“‘平时不觉夫妻乐,相别方知爱情长。’别后更觉吾妻爱夫之笃,世无其比也。”


宋美龄抵美后,蒋介石仍然思念不已。如:


11月28日日记云:“妻于二十六日平安飞到美国,并据医者检查,决无癌症,此心甚慰。”


11月29日日记云:“妻于十八日赴美,临别凄怆,儿女情长,今又获一次经验也。”


12月1日日记云:“本日为余夫妇结婚十五周年纪念日,晨起,先谢上帝保佑与扶掖成全之恩德。接妻祝电。晚,往孔宅大姊处举葡萄酒恭祝余妻康健。”


12月31日日记云:“惟以妻在美不能共同团圆为念。”


1943年2月4日日记云:“今日为旧历除夕,孤身独影,萧条寂寞极矣。”


类似的记载还很多。如果宋美龄与威尔基有私情,蒋介石又确有所觉,他能写得出上述日记吗?


在蒋介石和宋美龄漫长的婚姻生活中,有过两三次感情危机。例如,1940年10月,宋美龄赴香港养病,曾长期拒绝回渝。次年2月4日,蒋介石日记云:“接妻不返渝之函,乃以夫妻各尽其道覆之。淡泊静宁,毫无所动也。”这段日记表明,蒋宋之间发生了某种矛盾(关于此,笔者有另文分析)。而蒋在宋美龄赴美前后的日记表明,二人之间当时不存在任何隔阂。


考尔斯“回忆”的由来与宋美龄在美国所打“诽谤官司”


考尔斯并非威、宋“绯闻”的始作俑者。早在1974年,美国人艾贝尔(Tyler Abell)整理、出版的其父皮尔逊日记(Drew Pearson Diaries)的上册中就有记载。该书谈到,威尔基以罗斯福总统特使名义访问重庆时,与蒋夫人有染,蒋委员长盛怒之下,带宪兵到南岸官邸去捉奸,并无所获;威尔基临行去向蒋夫人辞行,闭门二十分钟才出来,等等。考尔斯所述正是皮尔逊日记有关说法的细致化。


皮尔逊是美国著名的专栏作家。其人文品不佳,专门挖人阴私,曾被罗斯福斥为“习惯造谣的人”。威尔基访华期间他并不在重庆,更与威尔基没有密切关系。其日记始于1949年,止于1959年,所述宋、威之间的风流韵事完全是事隔多年的道听途说,本无多大价值。然而,由于其事具有“商业价值”,所以日记出版后,迅速受到注意,被美国的每月书会列为重点推荐书目。该会当月的书讯在介绍该日记时不仅刊出威尔基与宋美龄的并列照片,而且下题“匆匆的结合”(A hasty liaison)数字。事为台湾驻纽约新闻处主任陆以正发现,上报台湾新闻局,新闻局不敢再继续上报,但宋美龄已读到了一位好事的美国老太太寄来的书讯,大为震怒,指令陆以正在美国《纽约时报》等十大报纸刊登全页广告辟谣。陆以正经过反复考虑,并经宋美龄同意,先向该书的出版公司交涉,要求更正,遭到拒绝。其后,陆以正即收集证据、证词,代表宋美龄向纽约州最高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出版公司与艾贝尔赔偿宋美龄的名誉损失三百万美元。经过一年多的谈判磋商,出版商最终接受三项条件:一、公开道歉;二、承诺在本书重版时,将诽谤的文字删除;三、律师费由双方各自负担,被告方赔偿起诉方诉状费、送达费、存证信函费等共七百多美元。此三项条件经宋美龄批准。


后来,《皮尔逊日记》上册再未重印,中、下两册则胎死腹中,永未出版以上情况,俱见陆以正所著《微臣无力可回天》一书,台北天下文化书坊2002年4月出版,兹不赘述。


考尔斯反复无常


据说,按英美制度,提出诽谤诉讼,原告如为公众人物,有责任提出对方诽谤不能成立的证据。陆以正代表宋美龄控告皮尔逊日记的出版者及编者,就必须设法证明该书所述纯属子虚。在找寻证据的过程中,陆以正找到了考尔斯(陆书译作柯尔斯)。其情况,陆书写道:


我去见柯尔斯,他没想到事隔三十年。还有人记得他曾在战时到过重庆,相谈甚欢。我问他《皮尔逊日记》所提的故事是否正确,他大笑说:“这是不可能的事,绝对没有!”我说可否请他给我一封信,以当年陪伴威尔基访华记者的身份,说明绝无此事。他马上唤女秘书进来,口授了一封信,签名交给了我。这样豪爽的个性,至今令我难忘。


陆以正无论如何没有想到,大概也一直没有发现,当年这位保证“绝对没有”此事的“证人”十一年后又在“回忆”中,以当事人的身份,活灵活现地描述了本文一开始引录的那段“风流韵事”。


怎样理解考尔斯的反复无常呢?看来,只能用“商业价值”来解释了。为了吸引读者,考尔斯在写作自己的回忆录时,终于觉得那段“八卦新闻”还是很有用;而且,即使再为台湾方面发现,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皮尔逊日记》的官司不是七百多美元就了结了吗?

数据统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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