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572年 张居正改革

时间: 2009-09-06 10:02    来源:         点击:
    大学士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县(今湖北江陵)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历任编修、礼部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加少保兼太子太保,为明代著名政治家。隆庆六年(1572)七月,他结交宦官冯保辅助幼年明神宗执掌朝政。神宗即位仅一个月,大学士张居正即利用宦官冯保排挤掉高拱,代之为首辅,并荐举礼部尚书吕调阳兼文渊阁大学士,参预机务。至此,国家朝政悉由张居正、冯保两人执掌。冯、张掌权后,冯保主内廷,张居正主外,朝政大权落在张的手中。张居正进行了一系列扶君举措。十二月十七日,张居正率讲官向明神宗进呈《帝鉴图说》,以图解形式对年幼皇帝进行教育。同时为扭转嘉靖、隆庆以来军政腐败、财政空虚、民不聊生、危机严重的局面,以除旧布新、振纲除弊和富国强兵为宗旨,在整顿吏治、整饬边防、整顿经济、兴修水利等诸多主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经过10年的努力,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多数得到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海内肃清,四夷詟服,太仓粟可支数年”,“天下宴然”。但是他的改革却受到官僚大地主的反对抵制。万历十年(1582)张居正死,改革也随之终止。
明代匠户制度
    明代沿袭了元代的匠户制度,将人户分为民、军、匠三等。其中匠籍全为手工业者,军籍中也有不少在各都司卫所管辖的军器局中服役者,称为军匠。从法律地位上说,这些被编入特殊户籍的工匠和军匠比一般民户地位低,他们要世代承袭,且为了便于勾补不许分户。匠、军籍若想脱离原户籍极为困难,需经皇帝特旨批准方可,而身隶匠、军籍是不得应试跻于士流的。轮班匠的劳动是无偿的,要手工官作头的管制盘剥,工匠以怠工、隐冒、逃亡等手段进行反抗,明政府不得不制定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以银代役法。嘉靖四十一年(1562)起,轮班匠一律征银,政府则以银雇工。这样,轮班匠实际名存实亡,身隶匠籍者可自由从事工商业,人身束缚大为削弱。明中期开始的逐步深化的匠役改革无疑促进了民间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到了清代,持续了4个半世纪的匠户制度正式终结。
数据统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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