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精心设计了一整套制度法令,其目的无非是要按照他自己的意志,建立一个有秩序的、稳定的社会,以确保其子孙后代的长治久安。集中反映明代祖制的《皇明祖训》、《太祖宝训》等涵盖的内容很广,大凡从制度法令到机构设置、从守成皇帝的基本言行到百官的行为规范、从后宫的操守到皇室内部君、王之间的关系处理,从树立皇帝的威严到皇室成员所应受到的尊重等等,都作了十分具体而细致的规定。其中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就是维护朱姓的利益,树立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威,并以此为中心建构权力运作和制衡网络。祖训中,朱元璋常用“要”、“不可”等类词汇表达其具体要求,并屡屡强调,如有冒犯或意欲改变祖制的臣子,“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反映出其维护祖训的强烈欲望和严酷态度。不难发现,祖训严厉之处,多是朱元璋总结出来的前代之失和他感到不利于后世帝王统治之处。作为开国皇帝,朱元璋精明而强干,十分善于吸取前代的历史教训,所以他一方面以自身的能力和观念要求朱家的后世皇帝,另一方面,惩历代王朝之失,最终通过祖制的形式,给后代编制了一张保护网。这张保护网不可谓不严密、不周全,大凡宫中各种身分都有限定,朝中各个重要衙门则使其“彼此颉颃”,互相牵制,“事皆朝廷总之”,以确保皇帝地位“稳当”。对于自己的子孙,朱元璋不厌其烦地加以训诫,事无巨细,几近叨絮,苦心孤诣可见一斑。
朱元璋祖制中透露出两大特点,一是防范之心,他屡屡告诫子孙在各个方面要倍加防范;二是专断、保守,朱元璋一再强调所立祖制是不能更改的。由于朱元璋防范心重,制度建设上,在“事皆朝廷总之”的前提下,着意于权力制衡的设计,废除沿袭一千多年的丞相制度,将丞相的权力分置各部,朝廷上的六部、五军都督府、都察院等重要职能部门互不统属,而后来崛起的内阁由于明初确立了“备顾问”的性质,所以即便在其权势熏天的时候,由于不具名分,同样无法统属全局。如此,虽然一定程度实现了朱元璋的权力制衡的目的,但却造成了明朝中央责任不明、权限不清的状况。各部门在谨守“祖制”的状况下,各安其份,不敢逾越雷池,缺乏创新精神,毫无生气、魄力,最终形成了一种既墨守成规又相互制约的局面。明代历史上,部门之间推诿、观望和官员群体谨慎、保守等各种不良现象随时随处可见。朝廷如此,地方政府也是如此,权力上的互相制约和保守格局,致使地方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虽职责分明,但遇重大事件则多缺乏权威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