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和清朝的科举情况(2)
时间: 2006-09-20 15:56 来源: 点击:
按照清朝制度规定,殿试以后还要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考。朝考的第一名叫做朝元。最后根据贡士的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成绩得出录取等级,再根据录取等确定授予的官职。殿试的状元、榜眼、探花在考中后按惯例可以立刻被授予翰林院修撰和编修,不再参加朝考。凡殿试二甲第一名的传胪和朝考第一名的朝元,也照例要到翰林院任职。明清两朝的统治者都规定,科举考试中必须用八股文作文章。明朝科举考试不考诗赋。清朝自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在乡试、会试时增试五言八韵诗一首。自此以后,院试、乡试、会试都必须考诗,称为试帖诗。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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