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诸王管理部院,满官权大。皇太极于天聪五年(1631)设六部时,即让诸贝勒分管各部。崇德八年(1643)十二月摄政王多尔衮曾罢王公管理部院之制,后又命端重亲王博洛、巽亲王满达海、敬谨亲王尼堪同理六部事务,顺治八年正月福临亲政后又恢复诸王管部旧制,一年以后才废除。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开始只有满尚书,顺治五年七月始设汉尚书,且部印俱由满尚书掌握。管理蒙古等民族事务的理藩院,尚书、侍郎皆是满洲、蒙古人员,汉官不能担任。八旗王公大臣掌握了治政统军之权,是清朝的核心统治集团。
摄政王多尔衮、顺治帝福临虽然尽力维护满洲贵族特权,“首崇满洲”,但只凭区区一二千名八旗下公大臣和五六万满洲男丁,无论如何也不能消灭二三百万名抗清将士和统治上亿汉民,必须实行“以汉治汉”政策,因而多次宣称“满汉一家”。早在顺治元年(1644)四月初清军征明前夕,内秘书院大学士范文程上书摄政王陈述夺天下安江山之计时,便着重强调要实行“官仍其职,民复其业,录其贤能,恤其无告”的根本性政策。多尔衮采纳了这一至关重要的建议,予以付诸实施。
所谓“满汉一家”,最主要体现在争取汉人官员绅衿上,即极力笼络争取汉族上层人员为清帝效劳。顺治元年五月初二日多尔衮乘辇于武英殿升座,第二日即连下两道谕旨,宣布:招抚檄文到日剃发归顺者,“地方官各升一级”,“各衙门官员,俱照旧录用”,“隐居山林者,亦具以闻,仍以原官录用”。不久又谕令“在京内阁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官员,俱以原宫,同满官一体办事”,遣人以书征召故明大学士冯铨,授其以大学士原衔入内院佐理机务。明顺天巡抚宋权,降后初任原职,顺治三年升任国史院大学士。兵部待郎金之俊降后仍为故宫,顺治五年擢工部尚书,后连任八年大学士。王永吉、朗世安、党崇雅分别以总督、侍郎、少詹事擢授尚书、大学士。
多尔衮还超级提升一批原来明朝中等官员和文人,授以尚书、大学士等职。原明户部郎中卫周祚、编修高尔俨、庶吉士张端、庶吉士成克巩、都给事中陈名夏、中允陈之遴、编修刘正宗、进士杜立德等,皆陆续分任尚书、侍郎等要职,最后均擢任大学士。
多尔衮、福临特别重视入清以来考中进士的汉族士子,予以破格提升。顺治元年即宣布继续实行科举制,考试文人。顺治三年状元傅以渐、四年状元吕宫、进士冯溥、王熙,皆任至大学士,王熙还特受清帝宠信,命其撰写遗诏。
多尔衮又规定,内阁六部均设满缺汉缺,任满洲、汉人、汉军旗人为尚书、侍郎、大学士。地方总督、巡抚及其以下官员,亦是满汉兼用,但清初以汉官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