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夕,贵家结饰台榭,民家争占酒楼,玩月笙歌,远闻千里,嬉戏连坐至晓,里巷儿童通宵玩耍,夜市人马杂沓,至于天明。”这是《东京梦华录》对大宋王朝首都中秋玩月时,以笙歌助舞情景的记载。《东京梦华录》卷八里还说,宋朝的街市,在中秋节的前数天,就已经弥漫着浓厚的过节气氛。商店重新布置门前的彩楼,同时贩卖新酒。在街头,人们争买新上市的石榴、梨、栗、葡萄、柑橘等。这说明刚刚尝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甜头的大宋商贩们,已经把“生意” 巧妙地做进了“中秋节”。这不仅让“玩月”活动变得有滋有味(在赏月的间隙,听歌观舞、谈诗论赋、吃水果),更重要的是开创了“文化搭台,经贸唱戏”的先河。这当然也违背了“中秋”最原始的意义。
在古代,潮汕人有秋分祭月的习俗。(资料图片) “中秋”一词最早出现在《周礼》。起初源于古代帝王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礼制。根据我国古代历法, 宫廷的中秋之夜演绎着奢华风光,民间虽无缘见到舞马,却也有自己的“玩月”方式。唐朝老百姓“玩月”的形式跟《东京梦华录》里记载的差不多,富者多自搭彩楼、贫者多寄于酒楼、好游者则登于山或泛于水,而又自备佳肴酒浆,文人赋诗。刘禹锡在《八月十五夜桃源玩月》里说的“碧虚无云风不动,山上长松山下水。群动悠然一顾中,天高地平千万里。”,以及李涉《中秋夜君山台望月》里的“不料中秋最明夜,洞庭湖上月当天。”等等,都是人们在中秋登山玩月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