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防”,以“迁”而“避”。清朝官员房星曜在任侯补通判时上言议道:“尽迁其民入内地斥为空境,划地为界,仍后海禁,犯者坐死。破岛上穷寇,内援既断,来无所掠,如婴儿绝粒,立即饿毙矣。”而清朝迁海令也明确反映了这一思想,这虽然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钟得台湾因与大陆的贸易往来受到限制。使之不会长时安然从大陆获得多种物货以久据台湾,而且也有避免沿海一些有所富裕之地不为兵战而受摧残之多种意图,但实际上,清政府的算盘并未打好,结果是迫使台湾商人与日本、英国、东印度各国南洋大行贸易之道,而大都财政收入减少,人民生活困难,海防空虚,田地荒芜。出于这些原因,加上一些开明王族和大臣要员的劝谏,1683年12月清廷决定:“今海外平定,台湾、澎湖设立官兵驻扎,直隶、山东、江南、浙江、福建、广东各省,先定海禁处分之例,应尽行停止。”可见康熙朝时的海外政策概与海防危胁有关,一旦克台灭郑,即大谈“当以国计民生为念”之道理,否则又是“恐水症”,意不习水战之理。三藩灭后虽欲取台湾统一中国,但是由于“不习水战”。“重臣宿将,至于道路之口,言海可平者无一焉。”4以放于闽浙总督竞上曾疏题清“以荷兰为先锋,攻克两岛,然后合攻台湾还荷兰。”而台湾的内乱也为康熙果断决定由施琅率兵攻台提供了重要条件。康熙帝认为:“每以汉人为难治,以其不能一心之故”,以为“海外有吕宋、噶喇巴等处,常以汉人,自明代以来有之,北即海贼也,而且“台湾之人时与吕宋地地方人互相往来”,应该“予为措置” 5,而统治者康熙又因此怕海外贸易祸及统治安全,于1717年禁止往南洋贸易,以避免台湾等地汉洋勾结,威胁其统治,宁愿少得一些海外贸易税收,人民生活困难一点。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