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完整的人格。 领悟了以后为什么要修行?若不修行就变成了知行分离。而修行的目的是什么?简单的说:修行者,修正不正确的想念、行为之谓也。不断的修正想念、行为,使不合法的变成合法,如果所想、所行都合法,久而久之,就完成了真理人格化的熔铸,生命的再造。得到了法的人格化的完成,就想到了“法身”。何以称为法身?法的人格化,整个生命的内涵都是法,没有自我、没有欲望、没有对立。既然他是法的人格化,当然他的身体就叫做法身。所以佛、菩萨都有法身,法身就是金刚不坏身,就是永恒的生命,就是尽此一报身,尽此一世就完成生命永恒的把捉,就是胜利成功者。 如果各位能够理解我所讲的,那对外道稀奇古怪那一套,就不再迷惑。因为真理是一般的、普遍的,不是特殊的。你若执着那些稀奇古怪的外道,不但不是真理,反而大背真理。 (三)修的历程 1.离粗执——离我执、离法执 当我们很诚心的反省,很热衷的念念不忘一件事,就是“什么是原来的自我?”父母未生我以前,如果没有我,那我就是虚幻的、无中生有,不值得修行。如果生命是永恒的,是佛陀讲的“常、乐、我、净”,那么父母没有生我以前,我的生命是什么?今天我知道这、知道那,是因为我们学的不同,学历不同,专长就不同。每个人生活背景、遗传因子不同,他的性格就不同,这都是生下来以后的事,没有加这些后来的因素以前又是什么?真实的必定是原本的,把原本没有东西抽出来以后,看剩下不可抽的是个什么?各们念念忘的作这个功夫,将会感觉很有趣味,也有理路可循,并不是盲目、颟顸,也不是笼统的。常常把原来没有东西摆脱、甩掉,久而久之,原来没有的都拿掉了,看剩下的是什么?就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这是法的人格化的熔铸。 修行的历程当中,我们首先会经过一种“离执禅定”的阶段。何谓“离执禅定”?譬如平常走在街上,男的、女的、大人、小孩,这个小孩读小学,那个念中学,都很清楚,历历在目,等到他进入禅的第一阶段以后,走在街上,虽然人很多,他会感觉好像没有人,好像一个人独行独步,也就是说外在的一切客观的因子,已经不能对他形成干扰,他已经有部分自由处在了,这姑称为“离执禅定”。 2.断命根——法无我、人无我 像这样外境不能干扰,过去疑心多,烦恼重重,凡是别人的存在,对我教不好。后来外境对我不发生关连、不影响内心的安祥。但是偶然自已心里会出毛病,忽然间想起陈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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