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七月各省不僅未能查獲一人,甚至音訊全無。自剪辮妖術流播以來,乾隆傳諭江蘇巡撫彰寶查辦並令即行覆奏「前後共計六次」,彰寶在逾一月的時間內關於「如何設法查拿匪犯之事,未提及一字」4。 各省大吏對妖術一類事情,多半採取三步曲,一是拖延隱瞞,密不上報,在故作不知中尋求安全。若是皇帝從其他途徑獲悉此事,第二步則敷衍說正在加緊追查,如果皇帝依然不放鬆,第三步則抓幾個替罪羊,糊弄過去。地方大吏在這次剪辮妖術恐慌中的顢頇,雖然是其官僚統治的慣性反映,同時也是他們對這次事件的正確反映,大吏們認為剪辮雖然隱含著「謀反」的主題,但是地方紳士沒有參與此次事件,即便僧人是這次剪辮案的主謀,也成不了氣候。在中國君主官僚制的統治架構下,紳士階層是一個獨特的階層。縱觀中國歷史上的群眾運動,可以發現,群眾運動的組織者是紳士。任何群眾運動的領袖,只有獲得紳士的同情和指教,才能達到「改朝換代」的目的,否則,他只能是一個無政治目標的匪徒。同樣,如果遇到群眾叛亂,朝廷會借助地方紳士的威望、社會關係以及才能來鎮壓叛亂。所以,清朝統治政策的主要特色之一是不允許知識階層與群眾力量有過多的接觸。紳士是官方與人民之間的平衡點,官方借助紳士統治人民,但絕不允許他們掌握人民,最後利用人民。基於這一原因,清保甲制度規定不允許有功名的紳士擔任保長一職,即不允許他們作為基層控制的首領5。在乾隆三十三年的剪辮妖術中,地方紳士沒有參與其間,因此封疆大吏自然漫不經心地對待此事。乾隆認為妖術之所以蔓延到山東、直隸、湖南、湖北各省,皆由江浙二省大吏「因循不辦,玩忽貽誤所致」。「外省州縣往往曲為掩飾,結習相沿,最為可鄙」6。大吏們抓不到剪辮之人,為了應付乾隆,則抓被剪之人審問。被剪之人的說詞大多如出一轍,皆言剪辮之人挾有妖術:當時被拍迷暈倒地,辮子於毫無知覺中被剪去。至於剪辮疑犯的蹤跡,被剪之人與旁觀之人均稱「茫無所見」7。乾隆則認為被剪辮之人毋庸根究,抓捕對象應該是剪辮之人,「若令其每日報聞傳迅,徒擾人意而無益事體,且無知之徒轉相傳述,搖惑聽聞,殊非緝匪安良之道」8。 面對乾隆的壓力,督撫們避重就輕,往往在奏摺中大肆渲染有關妖術謠言的荒誕性。如直隸總督奏婦女半夜在家被割衣襟和髮辮,割辮匪徒在門牆留字一事,河南巡撫阿思哈奏報彰德府城內紛紛傳說被剪辮之人必至身死,即使不死,頭也會發暈,並傳言用朱砂、雄黃、雞血等塗抹被剪之處,才會倖免於難。乾隆卻認為對這類事情應該置之不問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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