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沅永靖道,偏沅巡抚因事或置或罢,而临时为西南边疆事务设置的多省总督也常常驻跸沅州。 当然,清代嘉庆年间傅鼐完成的110里边墙工程,其背景和意义与明代苗疆边墙已大不相同。乾嘉苗变之初: 时乾凤二厅难民,虽招徕复业,而孤落僻村尚有痞苗逗留。同知傅鼐练乡勇、团壮丁,驱逐痞苗,清复一处即筑坉一区,拔壮丁给军器屯守,于要隘筑卡捍御。厅之黄罗寨、水打田等处,各筑大堡,其他烟户零星、地势逼仄者,则令分作数坉,互相联络。坉制因地制宜,宽数丈、十数丈,长十数丈、二三十丈不等;坉身用毛石砌脚二三尺,家封土砖二层,高四五丈;上筑排墙一道,旁开鎗眼,备瞭望、施放火器之用;沟坉容壮丁数十人,牲畜籽种亦贮积其间。26 与此同时,由于当时“湖南环苗东、南、北三面七百余里,其西南二百余里之贵州边,尚未修备”,傅鼐乃于贵州边缘筑设螺狮堡,对苗人形成了包围之势。27因而,清代苗疆边墙就与数以千计的碉卡堡坉一起,组成了将“生苗”圈限于腊耳山台地的一道屏障。在某种程度上,苗疆边墙成为中原王朝势力进一步向生苗区渗透、逐步将生苗“化外”之区变成“化内”之地的桥头堡和中继站。 值得注意的是,明代筑沿边土墙时,区分生苗、熟苗的观念还较为模糊。主持修筑边墙的蔡复一在《抚治苗疆议》中提出治苗诸法,其中之一就是“制熟苗”,理由在于熟苗不仅常为生苗之向导,而且更有甚者: 官粮之外,胁称耽守某村,勒取岁月常例,名曰“烟火钱”。既廪于官,又食于民;倏为顺苗以领粮,又倏为生苗以行劫。是彼两利而我两害也。28 可见,生苗与熟苗(或顺苗)还是很不确定的、在特定具体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的身份标志;在蔡复一所代表的官府的视野中,领粮与行劫已经是确认生与熟、顺与逆的基本标志。在明代后期,各种用于界分苗疆人群的称谓符号也在不断变化,许多称谓同时并存。万历《铜仁府志》的记载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苗有二种,其在湖广镇筸、四川酉邑、贵之铜平诸处者,曰“红苗”,即前苗人是也;其在省溪、水(石艮)、黄栢诸山,曰“水苗”,本名下里苗,湖广辰州泸溪县镇溪土千户所粮民也。29结合第一节有关引文可知,明初苗疆的上六里苗,此时被称为“红苗”;而“颇遵汉法”的下四里苗,则称“水苗”,已是镇溪所粮民,成为明王朝的编户齐民。入清以后,相对应的还有镇苗、筸苗之分,“镇苗向系镇溪所管抚,筸苗即红苗,向系筸子坪长官司抚管。”30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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