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 考苗疆边墙旧址,自亭子关起,东北绕浪中江,至盛华哨,过长坪转北,过牛岩、芦塘,至高楼哨、得胜营,再北至木林、湾溪,绕乾州城、镇溪所,又西北至良辛营、喜鹊营止。4 这道边墙把苗疆划分为东南与西北两部分。中国老一辈民族学家凌纯声、芮逸夫早在20世纪30年代对湘西苗族进行民族学田野调查时,已注意到苗疆边墙遗址,并提出了卓有见地的看法,认为“明代建筑边墙,并非有意依地形而筑,是因为汉人的移殖苗疆,先占有东南部的溪河下游区,苗人退居腊耳台地,凭险以守……当时的边墙,虽为汉苗的界线,而同时亦即为两个自然区域的区分。”5汉人的屯垦移殖,被视为明王朝于万历年间修筑苗疆边墙的主要动因。 明初洪武年间,朝廷即在湖南苗疆建立了卫所制度,先后设立沅州卫和辰州卫,并有“左右中前后所附焉”6;以保靖军民宣慰司领五寨(即清代凤凰厅)、筸子坪二长官司。后洪武三十二年(即建文元年,1399)又置镇溪军民千户所,隶辰州卫,分其地为十里: 惟下四里颇遵汉法,然常与永顺连壤互争,遣官勘议,经百余年乃定。至上六里苗民,则阳顺阴逆,叛服无定。永顺苗与保靖苗为仇,每唆上六里苗攻保靖,招抚反复,为边境忧。7直到清雍正八年(1730),始抚定上六里生苗,建设永绥厅。在这二百多年的时间里,有汉人身份的人群的屯垦移殖和土著苗人渐化为民,当为其时苗疆开发相辅相成的同一个过程。此过程的结果之一,自然表现为地方政府控制的户口田粮从无到有和不断增加。史料记载,明成化八年(1472)辰州府有19491户、127220口,正德七年(1512)增至19691户、141705口;成化八年,辰州府官民田地塘共4007余顷;而辰州卫有屯田928顷37余亩、地31顷22亩,沅州卫的屯田数也不下此数。8时人对苗疆屯垦事务有详尽的讨论: 镇筸营哨相距各数十里,土城之内尚有房屋,出城则崇山峻岭,一望苍莽,绝无人跡。然各哨土地膏腴,溪洞之水,足资灌溉。宜令各哨之民,不论土著流寓,悉听籍名,照州县保甲之法,一甲五户,一户若干丁,联为乡兵,任其于无主之地,自议开垦,各分疆界,创结茅庐。十年以内,虽有丰收,免科粮税。每岁终,哨官以乡丁某垦田若干亩,申抚彝官为稽覈,以杜争冒;抚彝官仍每岁于哨官中,择其善能劝相、开垦最多者,详请优奖,以示激劝。久之,阡陌既富,则庐舍栉比,即以此民抽选训练,平居互相守望,有警协为防守,则屯卒募兵之道均得矣。9 无论事实上屯垦是否按此模式开展,讨论已反映了当时屯垦情形的某些重要侧面。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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