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语境中来,其实不难发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的真实旨意。孔颖达认为:“‘礼不下庶人’者,谓庶人贫,无物为礼,又分地是务,不服燕饮,故此礼不下与庶人行也”;“‘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贤也。……非谓都不刑其身也,其有罪则以八议议其轻重耳。”(《礼记正义》)由此可知,“礼不下庶人”与其说是藐蔑民众,毋宁说它是充分体谅到了民众贫劳,“无物为礼”也无暇顾礼的苦衷。显然,礼是属于奢侈的讲究,所以孔子曾言“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而“刑不上大夫”也并不意味着贵族触犯刑法可以免予惩处,只是要由专门的“八议”来定罪罢了,“议所不赦,则受刑”。之所以要这么做,是缘于“大夫必用有德”。人们相信只有有德的人才会成为大夫,而且君主所用之人,也理应是有德之人,所谓“刑人不在君侧”是也。在这里,制刑者的本意并非是要给贵族们许以什么特权,只是善意地表达了对于高贵尊严的敬重而已,同时也表明了对于君主用人能力的信任。 公正地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初衷无疑是美好的,它体现出了礼的那种与人为善、关怀对方的的温情特征。至于它对身份差异的认同,那不过是历史使然,并非其有意“助纣为虐”。礼只是使这种差异秩序化了,从而让人们不论高低贵贱,彼此都能结成一个和谐的关系整体。实际上,也只有在这一和谐的关系整体中,每个人方可能获得自己最大限度的自由。这正是礼对于当时社会的重要贡献之一。 对于中国古代礼观念的误解甚至歪曲,可以说是今日中国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的不幸事件。它的存在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既然我们在继承传统文化遗产方面,都表现得如此无能,那又何谈将其发扬光大呢?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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