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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太监刘瑾拒贿

时间: 2010-01-25 11:24    来源:南方都市报    刘诚龙     点击:

  据近日媒体报道,湖南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吴艺珍因涉嫌渎职和受贿落马,其女儿吴芳宜开博撰写多篇日志为父亲辩护。她举了她父亲许多拒贿的事例与佳话,还把她爷爷与姥姥家住的茅棚,吃的酸菜,穿的麻衣,都照了相,发布到网上;动人事迹还有,她父亲当领导以来,援助了好几个贫困学生,有一二个已由小学始,资助到快大学毕业了;最动人处,是他爷爷与奶奶七八十的人了,还在偏远的老家编草鞋卖,自食其力,以补家计。她问:这样的人也会是tan官吗?(1月19日《广州日报》)

  这个问题,局外人当然不可回答。以反贪为棒,搞死政敌,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权力场上的斗争,有时相当复杂;我读这篇博文不胜唏嘘,是看到tan官(这里应该是疑似tan官)被反之后,对家人造成的深重痛苦,人上人一下沦为人下人,境遇落差,碧落黄泉,非常人可以承受。一人得官,鸡犬升天,把家人带入天堂的,是他;树倒猴散,触目凄凉,把家人拉进地狱的,也是他。

  我也想问一下:这样的人,就一定不是tan官吗?

  明朝的太监刘瑾,曾被2001年《亚洲华尔街日报》评选为“千年最富50人”。刘瑾的财富,史上有几种说法,吴思先生分别做了测算,其中折中的估计是:刘瑾的家产总值是6750万两,而当时政府财政年收入是不足600万两。一人家产,比国库多十倍,什么叫做富可敌国?这就是了。

  行贿与受贿,正常情况下,是一种市场经济,双方都遵守着两个规则,一是自觉自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能搞强买强卖;二是互利互惠,你给我票子,我给你帽子,共同致富,利益双赢。刘瑾却把这规则破坏了,他不但以帽子相索贿,他更以脖子来勒贿,不给他行贿,你别想当官,官当上了的,也要把你搞下去;更要命的,你不给他行贿,刘瑾真的要你的命。给事中安奎到地方当了一回钦差大臣,他可能没怎么索贿吧,回来了,刘瑾向他要钱,安奎给了,袋子里全部掏出来了,但刘瑾嫌少了,一怒之下,将安奎套上150斤的大枷,套在公生门外示众。夏日炎炎似火烧,套半天都要命。好在那天,套了不久,老天突然有眼,下起了大雨,安奎得以死里逃生。周钥就没那么幸运了,周钥被派到淮安出公差,本来有人答应1000两银子给他回京孝敬刘瑾的,结果变卦不给了,想到刘瑾掌管的那些枷锁,他怕了,戴了这些枷锁,往往是“不数日即死”,而“枷死者无数”,这个周钥想到枷锁,脊背就发凉,半路上自挂了东南枝。

  刘瑾有贪必贪,无所不贪,有贿受贿,无贿逼贿,贪污受贿无出其右,却曾演出过一回反腐大剧。明正德四年(1509),御史欧阳云、给事中吴仪到地方跑了一圈,圈了一回地,按照惯例,一回至京,没先去与妻子敦伦,也没按儒礼规范,先向父母去请安,直向刘瑾纳贡来了。数额不少,让人动心。但这回刘瑾指着其鼻子,义正词严地说:你等把我看成什么人?帝国法律规定,不准行贿受贿,你等知法犯法,该当何罪?欧阳云与吴仪就双开了,被黜为民;又有刑部侍郎张鸾等三人自江西勘事还,送银万两,刘瑾将贿银上缴国库,三人一起吃上行贿官司。牢底坐穿,把人家被害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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