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余万元,而到1950年底,则达到9亿元。新疆当时人口不足400万,除游牧区外,实际使用货币人口不过300万,每人平均货币数量较东北及关内其他地区高出5倍。新疆之所以靠大量增发货币弥补财政赤字而没有酿成金融波动,是因为有人民币的支持,即新疆省银元券与人民币的汇率订得较低(先是1:500,后为1:450)。结果产生汇兑上的大量出差。新疆解放一年来,新疆对国内其他地区汇出8亿多元,汇入4亿多元,因而增加人民币发行2000亿元以上。这种汇差表现出以下三点不合理:一是汇率较低,新疆依靠无限制的汇兑从国内其他地区大量廉价工业品,使乌鲁木齐的价格下跌50%,造成不合理的低物价;二是占压了国内其他地区人民银行的大量业务资金,在1951年银行资金紧张而又不能无限制扩大发行的情况下,影响了人民银行的正常业务。三是人民银行以2000亿元人民币兑换了4亿元新疆币,实际上是人民银行以2000亿元人民币补贴了新疆的财政开支,这种以汇差补贴地方财政的办法对中央和新疆的宏观经济管理都是不利的。在这种情况下,1951年4月,中央决定停止新疆省银行继续发行银元券。随后,经过充分酝酿和准备,又在1951年10月1日,即建国两周年之际,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新疆发行有维吾尔文的人民币,在全国流通,同时停止使用并限期收回新疆省银行发行的银元券。 3、西藏地区的货币统一。 至于西藏,则情况更为复杂,货币统一的难度也更大,直至1962年5月才完全确立了人民币作为唯一合法货币的地位。 1951年5月和平解放以后,按照正常情况,从这时起,就应该停发和收回原西藏地方政府发行的“藏币”,以全国统一的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但是,由于多年来反动中央政府的民族歧视和西藏地方政府中少数亲帝国主义分子的欺骗宣传,藏族群众对我党的政策还不了解,多年来形成的民族隔阂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西藏人民对人民币也还要有一个接受和习惯的过程。为了取得藏族人民的信任,为人民币在藏流通创造条件,党和中央政府采取了等待的办法。与此同时,进藏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和平解放西藏协议,进军西藏,巩固边防)遵照中共中央“进军西藏,不吃地方”的指示,一切购买活动全用藏族人民信任的银元(“袁大头”)支付。在藏暂时使用“袁大头”,是为了照顾西藏人民的交换习惯,同时也是向将来统一使用人民币的目标迈出了第一步。进藏部队使用“袁大头”,不仅暴露了藏币的弱点,对多年来信用较低的“藏钞”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而且促使藏族人民了解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加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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