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末人民大起义的爆发归结为儒家和法家两种吏道观念尖锐对立的结果,这个观点很难有足够的实证材料来加以支持。秦朝法令严苛,吏治刻深,固然与其奉行法家学说有关,但秦始皇、秦二世和赵高的暴虐无道,却与法家学说没有必然的联系。秦国自商鞅变法后,法家思想在政治生活中一直占统治地位。秦昭王时,荀子入秦,曾指出秦政之短在于“无儒”,可是他对秦国的吏治还是大加称赞,认为“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矣”;“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⑤贾谊在《过秦论》中也曾指出:“故秦之盛也,繁法严刑而天下振;及其衰也,百姓怨望而海内畔矣。”⑥法虽繁,刑虽严,如果吏治清明,执法公正,并不一定就会引起广大人民的不满;如果吏治腐败,暴虐无道,繁法严刑就必然引起“百姓怨望而海内畔”。贾谊说:“秦并海内,兼诸侯,南面称帝,以养四海,天下之士斐然鄉风”,“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虚心而仰上。”⑦可见六国知识阶层和一般百姓的大部分人对于秦的统一是拥护的,并不存在着儒家大传统的观念与“秦廷的观点”尖锐对立的问题。西汉的政论家和思想家对于秦朝之所以短祚大体都有一个共识,即认为秦始皇在实现统一大业之后,本应让百姓安居乐业,恢复由于长期战乱而凋敝不堪的社会经济,可是他却急于出兵匈奴和百越,又修建阿房宫、骊山墓,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赋税徭役负担,以至于“男子疾耕不足以粮餽,女子纺绩不足于盖形”⑧,社会生产完全被拖入绝境。陈胜、吴广起义后,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将军冯劫向秦二世谏说:“盗多。皆以戍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请且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转。”①但秦二世不但不听忠言,反而将他们下狱治罪。秦二世和赵高的黑暗统治,导致了秦朝“上下相遁,蒙罪者众,刑戮相望于道,而天下苦之。自君卿以下至于众庶,人怀自危之心”②。正是由于各种社会矛盾(秦朝统治集团与广大劳动人民的矛盾,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秦统治集团与六国贵族残余势力的矛盾等等)积聚和激化的结果,才导致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之后,天下纷纷响应,而煊赫一时的秦帝国也就顷刻瓦解了。“阬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③。儒家的思想学说在秦末人民大起义中所起的作用实在非常有限,用儒法斗争的观点来说明秦末人民大起义的爆发和秦朝的灭亡,这种观点显然难以成立。 四、“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与知识阶层的文化使命 汉初的统治者崇尚黄老思想。惠帝、吕后之时,“君臣俱欲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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