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同月6日,编制馆成立,开始准备从政府机构上开始改革。7月13日,清廷布诏,宣示实行预备立宪。并解释搞预备立宪是因为“立宪之事,既如是繁重,而程度之能及与否,又在难必之数,则不能不多留时日,为预备之地矣”,认为中国民智未启,不可贸然立宪,否则过于性急,易于造成大乱。清政府的这一决定是中国近百年宪政史上第一个有价值但也充满了残缺、讹误的思想表现。 慈禧对立宪并无太深的成见,慈禧此时最关心的是四件事:“一曰君权不可侵损;二曰服制不可更改;三曰辫发不准剃;四曰典礼不可废。” 1906年9月1日,清廷颁诏“仿行宪政”,诏书的要点有三:第一及时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百年有道之基;第二,因目前百废待兴,民智未开,故须改革官制以除积弊,广兴教育以启民知,厘财备武,以资立宪之基;第三,待预备工作初具规模,再为妥议立宪之期,期限长短俟机而定。十一月,颁禁烟章程,严禁鸦片; 1907年,七月,下诏满汉平等;八月,筹立资政院以为议院基础;九月,新修刑律草案,命各省筹设咨议局,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 B:民间与地方 1904年,张謇和张之洞的幕僚赵凤昌印制了日本明治宪法的译本给慈禧,据说慈禧表示赞同。1906年,清廷向国内外宣布“预备仿行立宪”。同时,张謇在上海发起成立由郑孝胥任会长的预备立宪公会;上谕公布后,立宪派和绅商学子认为:“以五千年相沿袭之政体,不待人民之请求,一跃而有立宪之希望,虽曰预备亦环球各未有之美矣”,(《论实行立宪不定期之善》《南方报》一九0六年九月四日。)他们“奔走相庆,破涕为笑”,莫不“额手相庆曰:中国立宪矣,转弱为强,萌芽于此”,与欢呼的同时,全国的许多地方召开了庆祝会,四处张灯结彩,敲锣打鼓,热烈庆贺,首都北京最先行动,九月五日,商务印书馆、公慎书局、江西学堂以及一些报馆,阅报社,就开始高悬国旗庆贺,十一月二十五日这一天(农历十月十日)是慈禧寿诞,北京各学堂万余人还齐集京师大学堂,举行了庆贺典礼。另外,在天津、江苏、南京、无锡、常州、杨州、镇江、松江等地都举行了立宪庆贺会。 十二月,华侨集资修筑潮汕铁路。是岁绅民立宪运动,风起云涌:上海立宪公会、湖北宪政准备会、湖南宪法政分会、广东粤尚自治会、贵州的宪政预备会和自治学社等先后成立。1907年,梁启超在日本听到消息后,也成立政闻社,研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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