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2、政府逐渐开明:皇族内阁出现后,立即受到舆论的批评,1911年10月29日,资政院议决,奏请罢皇族内阁,第二天朝廷就同意组织完全责任内阁,《宪法十九信条》并明确规定:“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长官”,正式否决了皇族内阁的合法性。同时开放党禁,释放政治犯等等。王怡兄认为这一系列措施证明“说清室开始主动的朝着虚君立宪的方向前进。”对这个结论我虽不太同意,我度为这并非朝廷主动,而是被动。但不管是主动也好,被动也好,我觉得关键是要看它是否朝着正确的方向走。我看不到当时朝廷有什么举措是把政治推向“愈发趋于保守与封闭”的方向。事实上,朝廷后来已经把立宪日程,缩短4年,即把公布宪法的日期,从1916年提前到1912年;把召开国会的日期,从1917年提前到1913年。 3、由此使当时的国人受到一次全方位的民主训练,从舆论宣传、集会结社、议员选举,议会活动等方面,人们从不同层次第一次亲身体验了民主的政治生活,这有助于他们的民主政治素质的提高。其中包括许多封建官吏,如资政院总裁博伦,开始根本不懂得如何组织开会,“每事必间秘书长处决”,过了一月便能措置自如。而且,在许多问题上,他往往倾向议员,以致军机大臣“盛怒”。许多封疆大吏,也逐渐接受了新思想,“政治上之见解与前渐异”。这种民主政治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又从另一角度反映了这次改革的近代化性质。 4、思想文化界开始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繁荣时期。 宣布预备立宪,“庶政公诸舆论”之后,“民气日益发舒”,各种报纸书刊大量涌现。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专制出现了松动,“庶人不议”的禁令解除了。人们第一次可以合法地指陈时政,议论国事,阐发民主思想。而且,还可以利用这种自由揭露腐败,抨击政府。为了开启民智,立宪派翻译编辑出版了上百种西方国家的政治、法学、财政、政党、历史、教育著作,其中重要的有:《民约论》、《政治学》、《宪法精理》、《代议政体》、《国家学纲要》、《政治原论》、《万国宪法志》、《万国官制志》、《英国宪法史》、《英国制度史》、《共和政体论》、《政治学新论》、《四大政治学说》、《政治学及比较宪法论》、《万国宪法比较》、《宪法研究书》、《宪政论》、《日本宪法议解》、《日本预备立宪过去史》、《日本议会法规》、《议会政党论》、《十六国议院典例》、《议院提要》、《选举法要论》、《自治论》、《欧洲大陆市政论》、《地方自治要鉴》、《地方自治规范》、《立宪国法制述要》等一系列著作,这些著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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