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两国关系就出现了裂痕,20年后则完全破裂,甚至差一点就走上了战争的道路,这里面有许多历史的教训值得总结和汲取。但千条万条,最重要,也许是最根本的一条在于,无论中、苏,若不能找到并高度重视两国之间的共同利益基点,就难免会随着时空的转换,或强化自身的民族情感,或夸大周边的威胁,进而不自觉地放大自己的国家利益,最终导致相互间的猜疑、戒备和冲突。 注释: ①俄国于1917年十月革命后曾首先在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外高加索建立了四个独立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其中苏维埃俄罗斯社会主义共和国简称苏俄)。1922年12月30日,始经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成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简称苏联)的决定。 ②《告中国人民和南北政府宣言》(1919年7月25日),转引自李嘉谷:《中苏关系(1917-192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4页。 ③转引自李嘉谷前引书,第59页。 ④《告中华民国政府宣言(即苏俄政府第二次对华宣言)》(1920年9月27日),程道德等编:《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选编(一九一九——一九三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75页。 ⑤参见《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第24号记录》(1922年8月31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1),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版,第115页。 ⑥《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1924年5月31日);《中俄关于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1)1924年5月31日),前引《中华民国外交史资料选编》,第198-200,206-207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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