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础的。尽管整个文化区的社会发展不平衡,但在广大文化中心地区,出现了超越普通聚落甚至超越地方中心聚落的权力机构和贵族。贵族们居住在宗教中心聚落中,以垄断神权为依托,将管理权渗透到整个洪水控制体系——城居式和堰居式(如屈家岭遗址)——的设计、营造和运做中,渗透到组织和管理专业化的纺织与石器制造的生产中,将屈家岭文化的主流带入等级化、中心化的复杂社会——酋邦社会,自己则尽占地利,享受着高级住宅、精美器具和一夫多妻制,无处不在表现他们“惟我独尊”的特权。 墓葬分析显示出村社之内、家族之内开始出现贫富分化和等级化,夫权和父权确立,男女之间出现政治权利不平等现象。 屈家岭文化在认知领域里的重大发展则表现为信仰系统的统一性,明确神祗的等级,垄断高级神祗的祭祀权,营造等级化社会的意识形态。屈家岭文化的宗教有了重大发展,已经走出了“万灵论”的世界,比大溪文化更具有统一性、等级化和规范化或礼制化。屈家岭文化的宇宙观基本上延续着大溪文化盖天说的体系,仍可归为“巫的宇宙观”[9]。引入阳鸟通日神媒介的观念。石家河古城内西北角的邓家湾祭坛出土地陶筒形器是屈家岭文化时期的宗教崇拜物,张万高先生在《天门邓家湾原始社祭遗存研究》一文中分析认为是“社主” [10]。由此可以推测石家河古城内西北隅的邓家湾就是地祗社神的祭坛,标志着屈家岭文化的地祗社神的确立。而普通民房的奠基仪式说明平民的土地神依然存在,只是等级低于邓家湾社坛上祭祀的地祗社神。1993年底宜昌中堡岛遗址发掘出一批屈家岭文化晚期的器物坑,在80平方米的范围内清理器物坑23个,排列有序[11],这应是峡区的江水祭。 屈家岭文化从大溪文化的部落社会转变为酋邦社会,不仅宗教领域的一系列改革要为等级化社会提供组织手段的服务,意识形态领域也必定随之转变成为等级化社会服务的思想体系。屈家岭文化新的“尊卑”意识形态以“礼制”的形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分枝的宗族制度是实现这一重大转变的机制。分枝的宗族制度的精髓有两点,一是大宗对祖先崇拜祭祀权的独占,二是继嗣系统的严格界定,二者互为依存。 基于此,本文认为,长江中游屈家岭文化时期的聚落形态和认知领域的大变革,说明屈家岭文化主流社会已经彻底走出了大溪文化平等的部落社会阶段,步入了典型的酋邦社会并迅猛发展。所谓“酋邦社会”是指部落社会之后、国家社会之前的分层的等级化社会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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