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统治下,侠们匡扶正义的层面和成功率是很有限的。因为带剑者或聚徒属,或单独行侠,犯王官之禁,威胁着封建统治。“大一统的政府之不能容忍游士、游侠过度活动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从社会秩序中游离出去的自由分子无论如何总是一股离心力量,这和代表‘法律与秩序’的政治权威多少是处在相对立的位置。”[4](p.80)因此从秦汉直至清代,统治者采取一切有效的策略将游侠纳入秩序规范。游侠的形态也由此逐渐异化,远离了最初的精神,于不同时期呈不同特点。 其实战国的“四公子”收拢宾客,从博徒卖浆者到鸡鸣狗盗之徒,其间不乏任侠者,就已说明社会纷争时期追求任侠之风的人很难保持特立独行的特性,至汉代任侠者的豪强化群体化,已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汉刘邦以三尺剑起家,萧何、韩信、张良等豪杰义士辅佐,其身份如《史记·留侯世家》的张良行刺秦始皇于博浪沙失败,“亡匿下邳,为任侠”;《陈丞相世家》也云陈平是位有侠风的谋臣;《黥布列传》记英布曾“亡之江中为群盗”;又据《季布·栾布列传》云季布“为气任侠,有名于楚”,所以班固《汉书·叙传第七十下》说:“(韩)信惟饿隶,(英)布实黥徒,(彭)越迹狗盗,(吴)芮尹江湖。云起龙襄,化为侯王。”指明他们均来自下层社会的任侠者。西汉至东汉期间权臣公卿出于争夺权力,打击政敌的目的,私自养侠,形成一股尚侠的风气,这正如范晔在《后汉书·党锢列传》中的分析:“及汉祖仗剑,武夫勃兴,宪令宽赊,文体简阔,绪余四豪之烈,人怀凌上之心,轻死重气,怨惠必仇,令行私庭,权移匹庶,任侠之方,成其俗矣。”这时期的任侠者,按东汉荀悦在《汉记》卷十《考试》所下的定义:“立气势,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者,谓之游侠。”“结私交”、“作威福”、“以立强于世”,带有鲜明的政治品格,丧失了古游侠的根本精神。 魏晋的历史文献也验证现实生活中的侠够得上先秦游侠标准的也是非常稀少的,许多侠不过是具备侠义的某种特征,最终纷纷借着侠名进入政界。《三国志·魏书》卷十八《阎温传》裴松之注引《魏略·勇侠传》,即记有施爱尚义、济危扶困、轻财重士、有游侠之风的孙宾硕、祝公道、杨阿若、鲍出等。可仔细推究只有鲍出尚存古游侠神韵。啖人贼数十人略其母,弟兄恐怖,不敢追逐。“鲍出攘臂结衽独追之,连杀数贼”,不但救出了自己的母亲,而且还救出了邻居的老妪。乡里欲荐州郡辟召,鲍出以“田民不堪冠带”为由拒绝,与母隐居山中。其余如孙宾硕趋人之难,冒死救助遭宦官迫害而逃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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