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侠的人格已成为古代平民大众和知识分子渴盼和敬慕的偶象。其实所谓英雄豪杰义士的强者,是弱者文化孕育出来的精灵,而由小说家提升、变形、彩绘的结果。因而历史中的侠与小说中的侠有许多差异,士人与市人侠的观念也有别,各自从不同层面从侠的世界中寻求支撑点,获得心理平衡,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呈现着不同的轨迹和性格形态。 中国武侠阶层的正式出现,大约在春秋、战国之交,从平民分化出特殊的阶层“士”,而士之中,文者为儒,武者为侠,做为武士之后又做为国士(国中战斗之士),充当统治者的精兵。然而,王室衰微,政归诸侯,地方政权及政治上豪强世家的政治力量急剧膨胀,周平王东迁之后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早已名存实亡,国士与国君的固定关系发生了动摇,形成了“邦无定交,士无定主”[1](卷十一,《周末风俗》,p.304)、“士之失位”[2](《滕文公下》)的局面。于是国士可以自由流动,成为游侠的主要成员。春秋战国诸侯公卿养士之风的兴起与炽盛,为侠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活动场所,促进了侠的发展。齐国的孟尝君田文、魏国的信陵君魏无忌、赵国的平原君赵胜、楚国的春申君黄歇等四君子门下的食客超过千人以上,其中文武兼备。下层社会的侠士们会集于四公子的门下,形成了《韩非子·五蠹》中指出的“养士游侠私剑之属”的现象。此时所谓的侠,显然已成为一支独立的社会力量,出现在政治舞台上。不过,细按司马迁《史记》的《游侠列传》、《刺客列传》,司马迁已明确指出先秦社会存在三种侠的形态:游侠、刺客,以及以四公子为代表的卿相之侠。 毫无疑问,司马迁特别揄扬出身于闾巷、布衣的游侠,故深叹“自秦以前,匹夫之侠,湮灭不见,余甚恨之”而专立《游侠列传》,概括提出游侠的精神特征:“今游侠,其行虽不轨於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焉,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所谓“不轨正义”,即不顾及封建法纪和世俗约束,同韩非子说的“以武犯禁”系同一种认识。然韩非子以法家观点言侠,把侠的行为置于公义与私义两个对立范畴加以观察。严公义与私义之辨,以“公义”即君权做为最高的价值判断,在《五蠹》、《八奸》、《问辩》中,不断指斥张扬个性和独立性的侠客之义为“私义”、“小义”、“小德”,侠者只行“小义”而不顾“大义”,没有区分侠的品类及行为准则,凡以武犯禁均为“行剑攻暴激之民也……当死之民也”[3](p.948),统统封杀。而司马迁并不因侠的私义而贬低其人格价值和精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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