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董卓之乱暂居琅邪。汉献帝兴平元年(194),据守兖州的曹操令泰山太守应劭送其父及家人到兖州。徐州牧陶谦因初平四年(193)曹操进攻徐州,攻拔十余城,杀戮无数,致使“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而衔恨曹操(《魏书·陶谦传》)。如今有了机会,陶谦遂派遣轻骑兵追杀曹嵩及其家人,将曹嵩及其小儿子曹德等悉数杀死。曹操为报父仇,发兵攻打徐州,许多无辜惨遭杀戮。 曹操之父被杀,是曹操和陶谦个人之间的恩怨,即使要报仇,对象也应仅限于陶谦及其爪牙,而不能迁怒或归罪于老百姓。纵使大动干戈,目标也应十分明确而有限,而不应该把普通老百姓作为发泄怨气的对象。更何况中国自古就有“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古训呢?但是,曹操此时却不这么看。他既不是儒家思想的信徒,自然不会用一种中庸平和的方法来处理这件事情。在他看来,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必须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然而在另外的事情上,譬如对待起草《为袁绍檄豫州》的陈琳,曹操就是另一种态度,另一种处理。 陈琳原是袁绍手下的文士,袁绍见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遂发布檄文,讨伐曹操。陈琳是文章好手,援笔立成,起草了一篇讨伐袁绍的檄文。文章从曹操的祖父骂起,把曹操的祖宗三代骂了个狗血喷头。后来,曹操攻克冀州,占领邺城,俘虏了陈琳。陈琳本以为这一次必死无疑,不料想曹操却很大度,问陈琳:“卿昔为本初移书,但可罪状孤而已,恶恶止其身,何乃上及父祖邪?”(《魏书·王粲传》)按曹操的意思,你陈琳要骂,尽管骂我曹操好了,但不应把祖宗三代都骂上,这样做不合乎“恶恶止其身”的道理。 如果推己及人,曹操当初为父报仇,杀戮那么多的无辜,又该作何解释呢?曹操自己是否“恶恶止其身”呢?没有。曹操的文化行为,不仅在理论上是一种悖论,而且在事实上也是自相矛盾。 曹操是一个充满矛盾和悖论的人。他喜欢有才干的人,曾一次次地颁布求贤令,恨不得把天下所有的人才都网罗到他的手下。他公开擢拔那些“有负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的人,甚至是“盗嫂受金”之徒,也都可以授予官职。的确,就当时的情形而论,曹操帐下可谓人才济济。但是,对于那些胜于自己的人,他却心怀嫉恨。杨修之死就与这点有很大关系。杨修是一个十分聪明的人,曹操的那点心思他揣摩得特别透。《世说新语·捷悟篇》所载杨修的几件事,足见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