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评价体系已完全坍塌,人们的社会文化行为因此而失去了统一的评价尺度。 价值尺度的失衡,主要表现在对社会现象、历史事件及人物的社会文化行为的评价上。即以当时一些文士择主而事而言,人们的评价就大相径庭。譬如陈琳,初为大将军何进主簿,后避难冀州,为袁绍典文章。曹操平定冀州,陈琳又归顺曹操,为司空军谋祭酒,管记室。按照儒家的忠义观念,一臣不事二主,臣事主以忠,君待臣以义。但是,建安时期和战国时期很相似,文士都奉行“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的原则,君臣相得则合,君臣不睦则离。君和臣是一种相互选择的关系,这种关系能否得以长期维系,不是取决于一方,而是取决于双方。所以,陈琳为何进主簿时,何进欲招外兵谋诛宦官,陈琳劝他不要这样做,何进不听,反被宦官杀害。陈琳于是避难冀州,改换门庭,成为袁绍的幕府。邺城既破,他见曹操不计前嫌,则归顺了曹操。陈琳三易其主,不仅三个主子对他没有什么成见,舆论也没有过多地指责。毕竟时代不同,人们的思想文化观念已经改变,看问题的方式和角度也随之改变了,价值尺度同样也是因人而异。对于同一人物,同一事件,你可以这样看,他可以那样看,你可以这样评价,他可以那样评价,既不干涉,也不趋同。也许正是因此,才造成了“论无定检,事无定价”。 对寡妇再嫁,建安时期最为宽容。尽管东汉班固《白虎通》已有“夫为妻纲”的说法,但事实上两汉时期夫纲并没有得到振举。西汉初年,陈平娶已经嫁了五次的张负之女为妻。东汉光武帝时,其姊湖阳公主刚刚死了丈夫,就看上了“威容德仪,群臣莫及”的宋弘。只是由于宋弘坚持“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的原则,湖阳公主才作罢。到了建安时期,人们对寡妇改嫁格外宽容。著名女诗人蔡文姬,初嫁河东卫仲道,后来夫死归宁,汉末大乱中被胡人掳走,在南匈奴生活了十多年,与胡人生了两个孩子。曹操知道她失陷匈奴,派人用重金把她赎回,再嫁董汜。十分有意思的是,蔡文姬虽然三嫁,不仅当时的人对她并无轻视之意,而且范晔《后汉书》还把她归入《列女传》。看来,寡妇再嫁不仅已经为社会所接受,而且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再嫁是堂而皇之的事。 曹丕娶甄氏为妻一事,亦可见价值尺度的失衡。建安九年(204)曹操攻破邺城,年仅18岁的曹丕见袁绍的儿媳妇、袁熙之妻甄氏“颜色非凡”,有意娶之为妻。这时,袁熙还活着,任职于幽州,而且,这一年甄氏已23岁,比曹丕大5岁。更为令人不解的是,曹操知道曹丕有娶甄氏的意思,竟然把甄氏给他娶了过来。如果说曹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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