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否定了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对当时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影响是不可小视的。 曹操是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尤其是在汉献帝都许之后,影响力不是寻常人物所能比的。孔融不仅是孔子的20世孙,而且还是大名士,在当时的文人中很有影响力。他虽然早在建安十三年(208)就被曹操杀害,但曹丕和其后的评论家还是把他归入建安七子之中,已足见他在文士中的影响是多么地强劲。有这样一些富有影响力的人物,持如此离经叛道的思想道德观念,则建安时期道德观念的变异,就不是什么令人奇怪的事情了。 儒家思想道德防线的全面崩溃,使得各种各样的社会文化行为获得了充分的表现机会,以至于相互悖谬,自相矛盾。如果把同一个人的不同文化行为放在一起来看,人们就会感到很难理解,为其自相矛盾而感到迷惑和茫然。 仍以曹操而论,他曾经主张“恶恶止其身”,主张就事论事,反对株连。但他的一些行为却与他这种主张刚好相反。他的父亲曹嵩去官后还居于谯,后因避董卓之乱暂居琅邪。汉献帝兴平元年(194),据守兖州的曹操令泰山太守应劭送其父及家人到兖州。徐州牧陶谦因初平四年(193)曹操进攻徐州,攻拔十余城,杀戮无数,致使“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而衔恨曹操(《魏书·陶谦传》)。如今有了机会,陶谦遂派遣轻骑兵追杀曹嵩及其家人,将曹嵩及其小儿子曹德等悉数杀死。曹操为报父仇,发兵攻打徐州,许多无辜惨遭杀戮。 曹操之父被杀,是曹操和陶谦个人之间的恩怨,即使要报仇,对象也应仅限于陶谦及其爪牙,而不能迁怒或归罪于老百姓。纵使大动干戈,目标也应十分明确而有限,而不应该把普通老百姓作为发泄怨气的对象。更何况中国自古就有“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古训呢?但是,曹操此时却不这么看。他既不是儒家思想的信徒,自然不会用一种中庸平和的方法来处理这件事情。在他看来,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必须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然而在另外的事情上,譬如对待起草《为袁绍檄豫州》的陈琳,曹操就是另一种态度,另一种处理。 陈琳原是袁绍手下的文士,袁绍见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遂发布檄文,讨伐曹操。陈琳是文章好手,援笔立成,起草了一篇讨伐袁绍的檄文。文章从曹操的祖父骂起,把曹操的祖宗三代骂了个狗血喷头。后来,曹操攻克冀州,占领邺城,俘虏了陈琳。陈琳本以为这一次必死无疑,不料想曹操却很大度,问陈琳:“卿昔为本初移书,但可罪状孤而已,恶恶止其身,何乃上及父祖邪?”(《魏书·王粲传》)按曹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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