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为大德住持,年逾九十,命卒于寺”。 《法苑珠林》及其它佛教文献中此类故事甚多,影响很大。著名如裴度在洛阳香山寺拾得一妇人用以救父的玉带还之,使先前占他饿死的相者改口云:“此必有阴德及物,此后前途万里”,(注:王定保《唐摭言》卷四“节操”。)也是一个占卜中加入因果报应的故事。有的虽系佛教宣传,但宣扬事在人为,强调道德改变命运的思想,还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三 佛教占卜理论在唐代系统化、完善化后,对民间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寺庙内求卜问签的普遍化。佛寺内的卜签也是有所创新的,如开元时百济国僧真表自云其曾遇弥勒佛,得卜签求戒之制。《宋高僧传》卷十四《唐百济国金山寺真表传》云当时情景: “慈氏躬受三法衣、瓦钵,复赐名曰真表。又于膝下出二物,非牙非玉,乃签检之制也,一题曰九者,一题曰八者,各二字,付度表云:‘若人求戒,当先悔罪,罪福则持犯性也’。更加一百八签,签上署百八烦恼名目,‘如求戒人,或九十日,或四十日,或三七日行签,苦到精进,期满限终,将九、八二签参合百八者,佛前望空而掷。其签坠地,以验罪灭不灭之相。若百八签飞逗四畔,唯八、九二签卓然坛心而立者,即得上上品戒焉。若众签虽远,或一二来触九、八签,拈观是何烦恼名,抑令前人重覆忏悔已,止将重悔烦恼签和九、八者,掷其烦恼签,去者名中品戒焉。若众签埋覆九、八者,则罪不灭,不得戒也。设加忏悔过九十日,得下品戒焉’。慈氏重告诲云:‘八者新熏也,九者本有焉’。嘱累已,大杖既huí@④,山川云霁”。 将占卜求签与戒律所连,当为佛家所独有。真表虽系百济人,然当时其地佛教与中土连成一气,故亦可视为唐代佛教的一部分。当然一般的签没那么复杂,但不论在何寺庙,卜言签语中总会或多或少带有一些佛教内容,如所谓“变毗沙之身于感通之年,现神质为龟城之助”。(注:黄滔《大唐福州报恩定光多宝tǎ@⑤碑记》,载《全唐文》卷八二五。)佛教占卜却由此进一步走向民间,我们现在从一些禅寺或其它佛寺,都能看到有问卜求签的活动,可以说是当时佛谶的滥觞。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可以看到,佛教与占卜在唐代的进一步结合,对佛教是相当有利的。首先,“佛卜”的形成,即在佛殿里求签活动的展开,增强了佛教的神秘性和权威性。如玄宗时“有尼慈和者,世算之识,见色无碍,时人谓之观世音菩萨”。(注:杨休《大唐济度寺故大德比丘尼惠源和上神空志铭并序》,载《唐代墓志汇编》第1473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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